精選答案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調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關于調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關于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已經(jīng)國務院同意,現(xiàn)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調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相應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改革機關事業(yè)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實施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各地區(qū)、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把各項政策落實到位。要嚴格執(zhí)行實施方案,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嚴格組織人事紀律和財經(jīng)紀律,確保各項工作平穩(wěn)順利進行。
自本通知印發(fā)之日起,凍結規(guī)范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下同)的增長,各地區(qū)、各部門不得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準,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章)
2015年1月12日
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辦法
從2014年10月1日起,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guī)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調整后,職務工資標準由現(xiàn)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別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xiàn)行的293元至3020元分別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級別工資檔次標準相應提高(調整后的工資標準見附表1)。將部分規(guī)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后,規(guī)范津貼補貼標準相應減少(各職務層次減少額度見附表3)。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后剩余的額度執(zhí)行。
在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同時,適當調整機關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guī)范津貼補貼納入技術等級(崗位)工資(調整后的工資標準見附表2)。將部分規(guī)范津貼補貼納入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后,規(guī)范津貼補貼標準相應減少(各技術等級減少額度見附表3),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后剩余的額度執(zhí)行。
二、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yè)生中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試用期工資標準為,初中畢業(yè)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生每月1220元,大學專科畢業(yè)生每月1345元,大學本科畢業(yè)生每月1390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yè)生)、研究生班畢業(yè)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上述人員規(guī)范津貼補貼標準相應減少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區(qū)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確定。
(二)機關新參加工作工人的學徒期、熟練期工資待遇的調整,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三、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
落實公務員法要求,建立工資調查比較制度,定期開展公務員和企業(yè)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合理確定公務員工資水平。
建立定期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依據(jù)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jīng)濟發(fā)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數(shù)確定調整幅度。近期基本工資標準每兩年調整一次,參考同期物價上漲幅度、同期企業(yè)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等因數(shù),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如遇發(fā)生金融危機、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基本工資標準延后調整。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具體方案,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研究擬訂,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
四、經(jīng)費來源
這次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所需財政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xiàn)行經(jīng)費保障渠道解決。對部分地方所需經(jīng)費,中央財政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研究確定。
五、組織實施
(一)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全國人大、全國政協(xi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在京有關單位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協(xié)調,各部門(單位)具體實施;各地區(qū)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在京外單位(少數(shù)部門除外),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二)各地區(qū)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擬訂本地區(qū)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將部分規(guī)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的具體辦法,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各省直機關和各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實施辦法,須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其他市(地、州、盟)和各縣(市、區(qū)、旗)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結合當?shù)貙嶋H確定,確保部分規(guī)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工作落實到位。
(三)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對違反規(guī)定的,按照《違規(guī)發(fā)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guī)定》(監(jiān)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計署令第31號)嚴肅處理。
本實施方案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附表1 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標準表
職務等級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職務等級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
國家級正職5250縣處級正職13601270
國家級副職4290縣處級副職10801010
省部級正職3440鄉(xiāng)科級正職860820
省部級副職2720鄉(xiāng)科級副職720690
廳局級正職21301990科員600
廳局級副職17001590辦事員510
1檔2檔3檔4檔5檔6檔7檔8檔9檔10檔11檔12檔13檔14檔
1級613566047073754280118480
2級5625602964336837724176458049
3級51605524588862526616698073447708
4級472150555389572360576391672570597393
5級4318463249465260557458886202651668307144
6級39494243453748315125541957136007630165956889
7級36223896417044444718499252665540581460886362
8級33363590384440984352460648605114536856225876
9級30793313354737814015424944834717495151855419
10級28413056327134863701391641314346456147764991
11級262028183016321434123610380840064204440246004798
12級2415259827812964314733303513369638794062424544284611
13級22252395256527352905307532453415358537553925409542654435
14級20492207236525232681283929973155331334713629378739454103
1檔2檔3檔4檔5檔6檔7檔8檔9檔10檔11檔12檔13檔14檔
15級18872034218123282475262227692916306332103357350436513798
16級17381874201021462282241825542690282629623098323433703506
17級1602172718521977210222272352247726022727285229773102
18級1478159317081823193820532168228323982513262827432858
19級136514701575168017851890199521002205231024152520
20級12631358145315481643173818331928202321182213
21級1171125613411426151115961681176618511936
22級108911641239131413891464153916141689
23級10171082114712121277134214071472
24級9541010106611221178123412901346
25級8999479951043109111391187
26級85189393597710191061
27級810846882918954990
附表2 機關技術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工資標準表
機關普通工人崗位工資標準表
技術等級/工資1檔2檔3檔4檔5檔6檔7檔8檔9檔10檔11檔12檔13檔14檔15檔16檔17檔18檔19檔
高級技師
1000155816431728182819282028214322582373250326332763290830533198
技師
720131713871457152716111695177918781977207621902304241825482678
高級工
58511281185124212991367143515031582166117401832192420162121222623442462
中級工
475101110571103114912061263132013881456152416031682176118521943204621492252
初級工
385920956992102810741120116612231280133714041471153816171696177518661957
普通工
01280131213441380141614621508156516221690175818381918200921002202230424062508
附表3 公務員和機關工人規(guī)范津貼補貼減少額度
職務等級減少額度職務(技術等級)減少額度
省部級正職650高級技師360
省部級副職590技師310
廳局級正職530高級工280
廳局級副職480中級工240
縣處級正職430初級工210
縣處級副職380普通工210
鄉(xiāng)科級正職330
鄉(xiāng)科級副職290
科員250
辦事員220
關于調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調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辦法
從2014年10月1日起,調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沒有實施績效工資的,從應納入績效工資的項目中納入。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專業(yè)技術人員由現(xiàn)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員由現(xiàn)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工人由現(xiàn)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別調高到1130元至1640元;薪級工資標準,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xiàn)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別提高到170元至至5795元,工人由現(xiàn)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別提高到150元至1855元(調整后的工資標準見附表1至3)。
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后,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各崗位等級減少額度見附表4)。
二、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yè)生中錄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標準為:初中畢業(yè)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生每月1220元,大學??飘厴I(yè)生每月1345元,大學本科畢業(yè)生每月1390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yè)生)、研究生班畢業(yè)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沒有158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上述人員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區(qū)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確定。
(二)事業(yè)單位新參加工作工人的學徒期、熟練期工資待遇的調整,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三)中小學教師、護士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提高10%。
三、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
落實《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要求,建立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今后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近期每年連調整一次。如遇發(fā)生金融危機、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基本工資標準延后調整。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具體方案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研究擬訂,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
四、經(jīng)費來源
這次調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所需經(jīng)費,按單位類型不同,分別由財政和事業(yè)單位負擔。由財政負擔的經(jīng)費,按現(xiàn)行財政體制和單位隸屬關系,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對部分地方所需財政負擔經(jīng)費,中央財政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規(guī)定。
五、組織實施
(一)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yè)單位,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全國人大、全國政協(xi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族黨派、各人民團體所屬在京事業(yè)單位調整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協(xié)調,各部門(單位)具體實施;各地區(qū)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在京外單位(少數(shù)部門除外),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二)各地區(qū)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擬定本地區(qū)調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的具體辦法,按程序報批后實施。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實施辦法,須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其他市(地、州、盟)和各縣(市、區(qū)、旗)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結合當?shù)貙嶋H確定。
(三)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后,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事業(y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各單位嚴格按照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執(zhí)行。
(四)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本實施方案的規(guī)定,對違反規(guī)定的,按照《違規(guī)發(fā)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guī)定》(監(jiān)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計署令第31號)嚴肅處理。
本實施方案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附表1 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表
附表2 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表
附表3 事業(yè)單位工人基本工資標準表
技術崗位崗位工資管理崗位崗位工資工勤崗位崗位工資
一級專業(yè)技術崗位3810一級職員崗位3770技術工一級1640
二級專業(yè)技術崗位2910二級職員崗位3140技術工二級1430
三級專業(yè)技術崗位2650三級職員崗位2660技術工三級1300
四級專業(yè)技術崗位2355四級職員崗位2200技術工四級1200
五級專業(yè)技術崗位2060五級職員崗位1900技術工五級1140
六級專業(yè)技術崗位1890六級職員崗位1660普通工1130
七級專業(yè)技術崗位1760七級職員崗位1460
八級專業(yè)技術崗位1550八級職員崗位1320
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1475九級職員崗位1220
十級專業(yè)技術崗位1390十級職員崗位1150
十一級專業(yè)技術崗位1280
十二級專業(yè)技術崗位1220
十三級專業(yè)技術崗位1150
薪級管理/技術工勤薪級管理/技術工勤薪級管理/技術工勤薪級管理/技術工勤
1170150187135683519491507523900
2188166197656083620481576534026
3209182208176483721471645544152
4230200218746933822461714554278
5251218229317383923451783564404
6275236239937884024521855574530
7299254241061838412559584656
8327275251129894422676594782
9355296261202950432793604938
103873202712751006442910615094
114193442813541066453027625250
124563712914331126463144635406
134933983015121186473270645562
145354283115971246483396655795
155774583216821310493522
166194933317671374503648
176665283418581438513774
附表4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減少額度
專業(yè)技術等級減少額度管理崗位等級減少額度工人崗位等級減少額度
一級655一級650技術工一級360
二級555二級590技術工二級310
三級515三級530技術工三級280
四級485四級480技術工四級240
五級450五級430技術工五級210
六級415六級380普通工210
七級390七級330
八級340八級290
九級325九級250
十級300十級220
十一級275
十二級250
十三級220
關于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增加離退休費辦法
機關事業(yè)單位2014年9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xù)和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批準留任的除外),從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
(一)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xiāng)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yè)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二)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xiāng)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yè)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費。
(四)在按以上標準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二、經(jīng)費來源
這次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所需財政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xiàn)行經(jīng)費保障渠道解決。對部分地方所需經(jīng)費,中央財政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研究確定。
三、組織實施
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全國人大、全國政協(xi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族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在京事業(yè)單位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協(xié)調,各部門(單位)具體實施;各地區(qū)和中央部門在京外單位(少數(shù)部門除外),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本實施方案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