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錄取原則(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原則是什么)


其實公務員考試錄取原則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原則是什么,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公務員考試錄取原則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公務員考試錄取原則(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原則是什么)

本文目錄

公務員考試錄取原則(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原則是什么)

  1. 公務員招錄的原則和流程什么
  2. 公務員考試錄取規(guī)則是什么,一般怎么錄取
  3. 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原則是什么
  4. 公務員考試錄用原則
  5. 公務員錄用有哪些基本原則

公務員招錄的原則和流程什么

原則一:選擇職位要投己所“好”

公務員考試錄取原則(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原則是什么)

在如今公考熱力不減的當下,大多數人選擇報考公務員,更多的是將其作為適合自己且打算長遠發(fā)展的一個職業(yè)。所以,考生選擇報考的部門及職位幾乎決定了你未來5年、10年甚至更長時間的工作環(huán)境、生活圈子甚至發(fā)展規(guī)劃。所以,在選擇職位時要結合具體的工作性質及自己的興趣愛好,有興趣了,才能工作投入,工作才能做好,才能實現(xiàn)自我價值。

原則二:根據專業(yè)招錄及報考情況選擇

除了學歷條件,所學專業(yè)也是決定考生能否報考的關鍵因素。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考生所填報的專業(yè)應以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為準。如果考生在翻閱職位表后發(fā)現(xiàn),自己所學專業(yè)在招考中沒有涉及或者不太理想的考生,適時也可以考慮報考不限專業(yè)的職位(但這類職位競爭一般較激烈)。另外,國家公務員考試網提醒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專業(yè)是否符合所選職位,再謹慎報考,必要時可及時向招考機關進行咨詢。

原則三:參考往年職位的報考“冷熱”情況

在公務員考試中,“熱門”職位與較“冷門”職位的招錄比往往差異比較大,往往前者招錄人數多、或條件限制較寬松、或工作待遇豐厚、工作環(huán)境佳等,那么職位好的,大家都想勉力一試,如此一來考取的機會就會很小;相比之下,“冷門”職位可能由于招錄人數少或者報考條件高等原因,導致報考人數較少,所以選偏冷一點的職位考取的幾率會更大一點。但是職位冷門,不一定就沒有發(fā)展前景。所以關于報考的“冷熱”問題,或許對于考生來說,是一把“雙刃劍”??忌谶x擇職位前,可翻閱往年報考省份公務員考試的考情作參考。

原則四:職位選擇盡量“就高不就低”

國家公務員考試網通過考生反饋經驗發(fā)現(xiàn):有些碩士等較高學歷人員,因為種種原因在報考時有點勉強地選擇要求為本科或更低職位,以此來擴大自己的學歷優(yōu)勢,殊不知報考競爭力非常大,備考壓力倍增??忌鷤冊诼毼贿x擇時盡量“就高不就低”。這樣做主要的優(yōu)勢在于:考生使學歷、專業(yè)、其它條件等各方面盡可能滿足職位要求,減少競爭對手,提高競爭力。

那么,如果自己所考省份的職位表暫未發(fā)布的話,就可暫先參考往年職位表,然后翻閱職位表中的報考條件與自身條件作比照,保留幾個有意向的職位作,進而做做往年省考筆試真題測驗一下,參照分數線看看自己所得分數大概在哪一個層次,當然,每年招考單位是否參加招考以及招考人數可能都有變化,所以往年招考職位表只作參考。經過這個一系列的過程后,相信考生也能對自己的實力有個大概的判斷,從而理性選擇。

原則五:參考往年筆試分數線選擇職位

上述中的第四點,其實也提到了參考往年筆試合格分數線對于考生在選擇職位中的應用。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只有了解了筆試合格分數線及自己的現(xiàn)有水平,才能給自己制定一個“分數”上的目標,并朝著目標努力。另外,考生可以據此及時自我檢測,查漏補缺,要知道動力對于一個人的進步是非常重要的??忌汕巴鶉夜珓諉T考試網搜索本省往年公務員考試的筆試合格分數線進行查看。

公務員考試錄取規(guī)則是什么,一般怎么錄取

公務員考試就是國家或地區(qū)人事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和工作規(guī)劃面向社會招錄國家工作人員。

一.報考條件

公務員考試首先發(fā)布招考簡章和具體崗位,上面有詳細的報考條件。例如: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專業(yè)、基層工作經驗等,不同崗位對報考條件的差別很大。

二.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后招考人員通過網絡對你網上報名時留下的資料進行審核,看是否符合所報崗位的招考條件,如通過網上審核就可以通過網上銀行繳費。

三.筆試

一般考兩門,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

四.面試環(huán)節(jié)

筆試后按招考人數的1:3(有時按1:5)進入面試,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此時要提供所有你在網上報名時所留下的資料的原件,如:畢業(yè)證,身份證,學位證,戶口本等等。

五.體檢

通過面試后經過體檢、政審及十天左右的公示就可以上崗了。以上任何一步被淘汰,后面的步驟也就不用參加了。招考的詳細信息都是通過各省、市、區(qū)人事部門的人事考試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網站發(fā)布,報名也是通過這些網站,省級招考一般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國家的一般在11月份,應時時留意,報名期一過就無法補報了。整個考公務員的過程中每一步要干什么都會在報名時的網站上進行公布,只要及時上網就可以了解到什么時候該干什么。注意報考時崗位的選擇極為重要,在滿足專業(yè)、學歷、學位、政治面貌等條件下要綜合考慮選擇合適的崗位,有些部門報考人員少但可能地處偏遠,有些熱門崗位的競爭卻過于激烈,應當根據自身條件和家庭狀況綜合平衡考慮。平時可以買一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一本《申論》的書來看,只要書的內容沒有謬誤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特意去買某以特定出版社的書,《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主要考察邏輯推理能力和運算能力,《申論》主要考察閱讀能力和思辨能力,平時應注意培養(yǎng)。

以下為公務員報考的細致條件:

(一)報考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11條規(guī)定: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十八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七項構成了作為公務員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同時,它也就成為公務員考試報考的前提條件。另外,報考者必須身體健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二)公務員報考的限制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24條規(guī)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各情形是公務員職位所嚴格禁止出現(xiàn)的,從根本上說,這是為了保證公務員隊伍的思想素質、政治道德素質,以確保公務員隊伍的純潔性。

(三)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是指:由錄用主管部門依法規(guī)定的成為某個職位上的公務員時不可缺少的條件。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一般由招錄機關提出,經省級以上考試錄用主管部門批準后予以公布。具體職位的資格條件各不相同,作為招考條件來說,不可能一個職位一個樣,實際是先規(guī)定考生一般應具有的資格條件,如年齡、學歷等,然后再確定一些職位類別要求的特殊資格條件,如專業(yè)等。具體說來主要包括以下4個方面:

1.年齡條件

考慮到人才成長規(guī)律和機關用人成本,一般規(guī)定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有些職位,如某些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等,年齡上限會低一些;有些偏遠落后地區(qū),或少數民族地區(qū),經批準年齡上限可以適當放寬一些。

2.學歷條件

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報考公務員一般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但是有些職位,特別是省級以上機關的職位,會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學歷,而偏遠落后地區(qū)和某些少數民族地區(qū)的部分職位,經省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

3.專業(yè)條件

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多數職位對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有明確要求,有的職位還要求報考者必須掌握某項專門技能。

4.政治條件

黨的機關和某些特殊職位招考公務員一般對報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確要求。

另外,有些職位,如警察,對身高等條件有特殊規(guī)定;如翻譯,對外語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規(guī)定;如會計,對會計師資格有特殊規(guī)定等。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可能在公務員法里一一列舉,所以,法律授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依照公務員法及有關法律做出規(guī)定。另一方面,對報考條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權利,不能隨意限制,為了防止各招錄單位限制過多,所以公務員法規(guī)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必須由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規(guī)定。

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原則是什么

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原則主要有三大方面:

合格優(yōu)先原則

公務員應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選拔和錄用。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前提下,通過筆試、面試等環(huán)節(jié)的考生,應按照考核結果的高低順序確定錄用順序,即優(yōu)者優(yōu)先。

知識能力和政治素質相統(tǒng)一原則

公務員崗位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并且還需要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guī)以及黨和政府的紀律。因此,在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應當將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結合起來,從而確保錄用的公務員既具備相關的專業(yè)知識、技能、經驗,又具備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政治素養(yǎng)。

公平原則

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應當保證公平性,不得有任何歧視行為,依法對所有報名者實行同等條件、同等機會、公正、公開、透明的程序,確保每個人都有公平競爭的機會。同時,在組織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應當保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規(guī)定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查處和處理。

總之,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原則是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知識能力和政治素質相統(tǒng)一、公平。在實踐過程中,這些原則需要得到充分的體現(xiàn)和落實,以確保公務員隊伍的素質和能力得到提升,并為國家和人民服務。

公務員考試錄用原則

公務員錄用的原則:1、錄用公務員,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2、《公務員法》第24條規(guī)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公務員錄用有哪些基本原則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您好?。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條至第三十二條公布關于公務員錄用的具體要求[1]第二十一條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guī)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二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第二十三條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四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條錄用公務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內,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二十六條錄用公務員,應當發(fā)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應當載明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其他報考須知事項。

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第二十七條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第二十八條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分別設置。

第二十九條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并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第三十條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滿,中央一級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一條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簡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測評辦法。

第三十二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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