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貴陽市公務員考試網和2021年貴州貴陽市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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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貴州貴陽市公務員考試簡章
為加強我市公務員隊伍建設,優(yōu)化公務員人員結構,滿足我市各級機關,特別是基層單位的需要,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共貴州省委《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黔戰(zhàn)略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貴陽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2014年我市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特制定《貴陽市2014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簡章》(以下簡稱《招錄簡章》),現(xiàn)公布實施。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錄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錄工作按照編制招錄計劃、發(fā)布招錄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錄計劃及職位
全市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共計劃招錄430名。市直機關(單位)計劃招錄136名;縣直機關(單位)計劃招錄251名;鄉(xiāng)(鎮(zhèn))機關計劃招錄43名。各招錄職位詳見《貴陽市2014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和省、市、縣派駐鄉(xiāng)鎮(zhèn)機構(鄉(xiāng)鎮(zhèn)法庭、司法所等)的人員納入公務員鄉(xiāng)鎮(zhèn)培養(yǎng)計劃和省委萬人駐村幫助工作專項計劃,符合國家基層就業(yè)項目相關條件的,同時納入國家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范圍。
三、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的2014屆及往屆畢業(yè)生(2014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戶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的2014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外省戶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2014屆及往屆畢業(yè)生(2014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的2014屆畢業(yè)生,只能報考定向地(單位)的職位。
4、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由貴陽市統(tǒng)一選派的“一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工程”的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六項目人員統(tǒng)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即為招錄對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3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
5、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義務兵在軍隊的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時間計算截止2014年3月4日。
在校期間(指入學至畢業(yè)證書頒發(fā)前)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6、定向招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限以下人員報考:
(1)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由貴陽市統(tǒng)一選派的“一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工程”截止2014年3月4日累計服務滿兩年的人員。
(2)“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截止2014年3月4日期滿一屆的人員。
(3)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本省戶籍是指截止2014年3月4日戶口登記仍在貴州省。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0年度以來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0年招錄的公務員,2011年辦理錄用手續(xù)的,招錄年度為2010年)。
2、截止2014年3月4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4屆畢業(yè)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的。
6、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8、錄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職位)。
9、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10、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加分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貴陽市2014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附件2)。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在線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暢通。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及誠信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職位招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和報考比例較高的職位,供報考人員參考。特別提醒考生,報名中,考生報考的職位如已超過30:1(以繳費人數為準),系統(tǒng)會自動提示。報名結束后, 2014年3月下旬公布全市報名總人數和每個職位報名人數。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各招錄單位負責。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區(qū)(市、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招錄單位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招錄單位對照《招錄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4年3月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錄單位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現(xiàn)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招錄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追究初審有關人員的責任,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各招錄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1日18:00。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證號等)有誤的,須本人到招錄單位申請,經招錄單位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到考試機構修改。
3、2014年3月8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4年3月10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錄機關在2014年3月11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2日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通過網上銀行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應打印兩份《報名信息表》供加分審查等環(huán)節(jié)使用。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錄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錄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錄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商改報單位同意后,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本人自愿放棄報考需要退費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考務部門給予退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3月19日。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貴陽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
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2014屆特困畢業(yè)生可免收報名費,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時,須出示有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2014屆特困畢業(yè)生需填寫《貴陽市2014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2014屆特困畢業(yè)生免除報名費申請表》附件3>)和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并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
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時間: 3月11日、3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地點: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貴陽市南明區(qū)解放路117號)。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筆試準考證(在線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具有條形碼標識)。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和報考的單位在民族鄉(xiāng)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加分在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前計算)。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確認。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持經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及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加分審查。
受理加分申請時間: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請地點:貴陽市市級行政中心市政府辦公大樓A區(qū)5樓540會議室(貴陽市觀山湖區(qū)林城東路8號)。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加分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tǒng)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值為150分)和《申論》(分值為150分)兩科。
筆試時間為2014年4月1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含0分),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筆試成績將于5月在“貴陽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查分結束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考生筆試成績(含少數民族加分)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最低筆試成績。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公務員招考欄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按照《招錄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復審人員人數與招錄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減少招錄計劃數;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相關證書(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等)、2014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除退役大學生士兵外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持“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報名時無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參加工作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錄工作的全過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信息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及信息、隱瞞事實不報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錄用資格,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公布。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面試考務工作,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職位招錄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按如下辦法處理:
1、對招錄計劃數為1,而資格復審合格人數少于3的職位,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未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對招錄計劃數大于1,而招錄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未達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職位計劃招錄3人,現(xiàn)有8人參加面試,則筆試成績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為未達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方能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未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未參加面試或未取得有效面試成績(含0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3×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總成績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公布。
八、體檢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必須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作出判斷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同意后可進行檢查。
體檢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對象;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事后不予受理,體檢結果由現(xiàn)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guī)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7日不再受理。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進行公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招錄單位具體負責實施。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忌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經招錄單位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度以來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4屆畢業(yè)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的;
6、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8、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錄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
9、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經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
十、公示和錄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錄用審批
按照《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貴州省《關于公務員錄用審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黔組通〔2007〕122號)及《貴陽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招錄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xù)。
被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jiān)督
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文件規(guī)定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
0851-7988909(中共貴陽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0851-7989189(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位管理和考試錄用處)
網上報名、打印筆試準考證等技術咨詢電話:
0851-5759150(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
監(jiān)督電話:
0851-8129018(中共貴陽市紀委派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
(二)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錄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時,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本《招錄簡章》解釋權屬貴陽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未經允許嚴禁轉載。考生查詢《招錄簡章》請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報名信息請登陸“貴陽人事考試網”。
(五)在招錄過程中,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各項招錄信息(如減少或取消職位、資格復審、面試公告、體檢公告等信息)都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或“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有關網站公布的各項招錄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考生須準確填寫聯(lián)系電話,并在整個招錄過程中保持暢通。如因考生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影響招錄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本次招錄錄用工作未盡事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附件:
1、《貴陽市2014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2、《貴陽市2014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
3、《貴陽市2014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2014屆特困畢業(yè)生免除報名費申請表》
貴陽市公務員考試時間
貴陽市2023年公務員錄用筆試將于2月25日舉行。
2023貴州公務員考試筆試時間安排: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2023年2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論》(A、B類);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2023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內容: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tǒng)一考試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
所有報考者均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值150分)和《申論》(分值150分),其中《申論》科目實行分級考試,省級機關(含垂管系統(tǒng))和市(州)級機關(含派出機構)職位考A類卷,縣(市、區(qū))級機關(含派出機構)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職位考B類卷。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參加相應的專業(yè)科目考試(分值100分),專業(yè)科目考試范圍詳見《貴州省2023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yè)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5)。
2021年貴州貴陽市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公務員考試#導語】2021年貴州貴陽市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已公布,為了方便廣大考生的查閱,下面公務員考試頻道為您實時做出的更新。
根據《貴陽市2021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簡章》和《貴州省2021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簡章》(以下統(tǒng)稱《招錄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市2021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和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黨政機關工作現(xiàn)場資格復審,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5月6日(星期四)、5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資格復審地點:貴陽會議中心401會議室(觀山湖區(qū)金陽北路298號,金陽大酒店旁,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對象
(一)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
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公務員職位(A卷、B卷)、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最低合格分數線:44分。
(二)選調生職位
根據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從高到低,按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3:1以內的比例研究確定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員。
三、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為提高現(xiàn)場資格復審工作效率,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按附件的順序和內容要求準備資格復審材料。
(一)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貴陽市2021年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貴州省2021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報名信息表》(以下統(tǒng)稱《報名信息表》)2份。第1份報名信息表上應在欄簽字,在線打印的信息表具有條形碼標識。
2.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外省戶籍考生戶口簿中如未顯示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公務員職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可不用提供戶口簿,選調生職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雙一流”建設學校畢業(yè)生、貴州省內高校畢業(yè)、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可不用提供戶口簿。
3.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業(yè)資格證書等)。
4.2021屆高校畢業(yè)生如暫不能提供畢業(yè)證書的,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說明該考生為2021屆高校畢業(yè)生。同時,考生須書面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原件交貴陽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書示例見附件)。
5.須持與筆試報名時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2張(粘貼在第一張《報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貼時請用固體膠)。
6.公職人員(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在崗人員(含報名時無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就職的公職人員考生)和定向委培人員須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工作在區(qū)市、縣>直事業(yè)單位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的復審人員由區(qū)市、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意見表見附件>,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的由上一級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出具;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意見表,同意報考意見表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xù)。
7.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人員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公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8.報考職位要求黨員的,考生須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9.報考定向招錄“五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由選派部門頒發(fā)的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0.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須提供《義務兵退出現(xiàn)役證》和戶籍或生源為貴州的證明材料。
11.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應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證明示例見附件)?;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或義務兵服役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校期間(入學至畢業(yè)證書頒發(fā)前)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時間可累積進行計算(指在不同單位工作時間可累積計算)?;鶎庸ぷ鹘洑v時間計算截止到2021年8月。
12.留學歸國人員須持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留學歸國人員證明,2021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書面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原件交貴陽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供審核(書示例見附件)。
13.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資格復審工作人員做出相應說明。
14.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由他人代審,代審人攜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考生親筆簽署的授權委托書、2021屆高校畢業(yè)生書和誠信書參加資格復審。
15.在資格復審中,需由考生提供以進一步核實有關信息的其他材料。
(二)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考生,須提交本人黨組織關系所在黨委或黨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證明材料內容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入黨時間、現(xiàn)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等信息。
2.非中共黨員考生,須提供院系級及以上優(yōu)秀學生干部類、優(yōu)秀團干部類、優(yōu)秀團員或三好學生類其中一項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的,須提供其中一項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項目辦(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服務期內考核情況和《招錄簡章》選調條件第8條中所規(guī)定的內容。
4.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選調生無需提供以上1、2所要求資料。
四、審核及遞補
經復審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負責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招錄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按以下規(guī)則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2.選調生職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有關事宜
(一)全市的現(xiàn)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市紀委市監(jiān)委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
(二)資格復審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招錄簡章》的規(guī)定,對照招錄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以及其他報考條件等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
(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錄工作的全過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信息須真實準確,并書面簽署貴陽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書(見附件)。
(四)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五)為提高資格復審審核效率,確保資格復審審核順利進行,請考生提前查看資格復審地點。
(六)為進一步嚴肅考規(guī)考紀,貴陽市公務員招錄要求面試中考生應攜帶載有本人指紋采集芯片的二代身份證參考驗證身份,如未換領采集指紋二代身份證的考生,應及時前往公安機關采集指紋換領身份證。載有本人指紋采集芯片的二代身份證在面試及后續(xù)環(huán)節(jié)使用,資格復審時不需要提供。
(七)《報名信息表》遺失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期間可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http://pta.guizhou.gov.cn/或 http://219.151.4.99/或 http://219.151.4.100/)自行打印。
(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各項招錄信息,如現(xiàn)場資格審查、職位減少或取消、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貴陽黨建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九)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要求,資格復審對象進入審核場地前需測量體溫、掃描貴州健康碼(綠碼),并佩戴口罩,體溫在37.3度以上或貴州健康碼非綠碼的資格復審對象不得進入審核場地,應由他人代審。
咨詢電話:
0851-87988909
0851-87987136
0851-84876301
0851-84879301
附件: 2021年貴州貴陽市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名單及相關材料
貴州省考公務員怎樣報名
貴州省2008年省、市、縣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
為加強我省公務員隊伍建設,優(yōu)化公務員人員結構,增強機關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經研究決定,2008年省、市、縣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特警職位由《貴州省遵義市公安局、畢節(jié)地區(qū)公安局2008年公開招考特殊職位人民警察簡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fā)布招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限人民警察職位)、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單位及職位
詳見《貴州省2008年省、市、縣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一)。
三、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本省戶口或本省生源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貴州服務期滿、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4、定向到市(州、地)、縣(市、區(qū)、特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縣(市、區(qū)、特區(qū))報考。
5、報考市(州、地)機關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外,其余的僅限于戶籍或生源屬本市(州、地)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要求在2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應符合以下體檢標準:身高、視力條件為雙側單眼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類職位,雙側單眼裸眼視力放寬到4.6以上(或雙側單眼矯正視力均4.9以上,400度以內),男性身高放寬到165CM;除身高和視力條件外,其他身體條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人發(fā)[2001]74號)執(zhí)行。
4、報考省級機關的,一般應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系指在企事業(yè)單位或縣級以下機關工作的經歷(含在監(jiān)獄、勞教場所工作的經歷),時間計算到2008年7月。
5、具有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具有博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Q吧)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不受是否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限制。
6、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沒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6年以來招考的公務員(含選調生);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08年5月29日至6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2、報名方式及地點:均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本次招考設省直和各市(州、地)報名點。省直報名點設在貴陽市寶山北路180號貴州師范大學體育館內,負責省直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報名工作;各市(州、地)報名點負責本地區(qū)的報名工作,具體地點和咨詢電話詳見《貴州人事人才網》。
3、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08年應屆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4、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貴州省2008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報名表》(附件二,以下簡稱《報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明確招錄博士學位人員的職位,不受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比例的限制。
(二)資格審查
1、初審。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招考簡章》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進行復審。
2、復審。招考單位根據初審意見,按照《招考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招考單位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加蓋招考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因資格審查不嚴致使不符合《招考簡章》規(guī)定條件的考生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由招考單位承擔責任,該考生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三)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fā)放
經復審通過的考生,根據貴州省財政、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按每人60元(兩科)繳納報名考務費。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和地點由各招考工作辦公室在報名時通知考生,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費憑據領取。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現(xiàn)仍在縣及縣以下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選調生(含公安選調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貴州服務期滿、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在縣及縣以下單位服務滿一年以上、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4、報考省及以下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各機關,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各機關,民族鄉(xiāng),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市)、民族自治縣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
(五)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2、選調生須提供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qū)、特區(qū))黨委組織部書面證明,證明須注明畢業(yè)學校、選調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現(xiàn)工作單位和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情況。
3、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貴州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需提供貴州省“三支一扶”項目辦公室、貴州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辦公室共同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需提供貴州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4、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少數民族身份證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考生須在報名現(xiàn)場填寫統(tǒng)一格式的《貴州省2008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加分申請表》(附件四),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以前統(tǒng)一由省、市兩級招考辦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5分。
五、筆試
全省設省直和各市(州、地)考點。市(州、地)考點設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省招考辦統(tǒng)一命題、制卷、閱卷,市(州、地)招考辦負責本地區(qū)考試考務工作。
招考職位分A、B、C三類。A類為綜合管理類職位,B類為具體執(zhí)行和操作職位;C類為計算機、會計、外語等專業(yè)技術職位。具體分類詳見職位一覽表。
筆試按職位實行分類考試??荚嚲恢付▍⒖加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各類職位筆試科目和分值如下:
A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50分)、《申論》(150分);
B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50分)、《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C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50分)、《專業(yè)知識》(150分)。
筆試成績總分為300分,按百分制進行折算后,再按本簡章規(guī)定比例計入考生總成績。
筆試時間在2008年7月1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2:30—5:00《申論》(A類)、《公共基礎知識》(B類)、《專業(yè)知識》(C類)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面試和體能測試
(一)面試
筆試結束后,省招考辦將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劃定最低面試分數線,進入最低分數線的,根據各招考職位計劃招錄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本職位計劃招錄人數與進入最低分數線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上線考生可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所有考生面試平均成績以上才能按規(guī)定比例進入體檢。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二)體能測試(人民警察職位)
人民警察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參加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為:男、女10米×4往返回跑,男、女立定跳遠,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引體向上、女仰臥起坐。體能測試按照《貴州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實施辦法及評分標準》(附件五)評定體能測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體能測試所有項目均當場次進行,對事后考生提出的復試申請不予受理。體能測試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項目成績有異議或有需要舉報事項的,需在此項目測試過程中向在場的紀檢監(jiān)察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考生提出異議或舉報問題的申請不予受理。
未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40%,體能測試成績占10%的比例計算。報考其他職位公務員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面試、體能測試工作由省、市(州、地)招考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除人民警察職位外,其他職位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從進入面試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
人民警察職位參加體檢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原因出現(xiàn)該職位空缺的,則按該職位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數的,不再向下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
報考公務員的體檢按《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對身高、視力、體重、血壓四個項目的檢查結果,由現(xiàn)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考生對以上四個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考生當場提出復查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對體檢結束后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省、市兩級公務員招考辦依職責權限進行的復查除外),復查結果由現(xiàn)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以上情況考生拒絕簽字的,由現(xiàn)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和復查醫(yī)生注明情況,并視為考生認可檢查和復查結果。
體檢在省、市(州、地)招考辦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統(tǒng)一部署,招錄單位具體負責實施??疾靸热葜饕▓罂颊哒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要嚴格進行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鞈斀M成考(Q吧)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錄單位報經同級公務員招考辦審定,取消擬錄用資格:
1、2006年以來招考的公務員(含選調生)。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
7、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
8、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9、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10、經省招考辦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其它情況。
考察不合格的,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列入考察對象。
九、公示及錄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由省、市(州、地)招考辦在有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學歷、畢業(yè)學校、所學專業(yè)、報考單位、報考職位。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招錄單位按照《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公務員錄用審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黔組通[2007]122號)規(guī)定,根據管理權限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十、紀律監(jiān)督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考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的發(fā)生。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法》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市(州、地)、縣(市、區(qū)、特區(qū))要向社會公布招考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省直咨詢電話:
0851-6822450(貴州省人事廳錄用調配處)
省直監(jiān)督電話:
0851-6828077(貴州省人事廳監(jiān)察室)
0851-5892143(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十一、本次招考錄用工作未盡事宜,由省公務員招考辦研究確定。
貴州人事人才網:http//www.gzrs.gov.cn貴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gzpta.gov.cn貴州信息港:http//www.gz163.cn
貴州省2008年將招考2671名公務員 29日起報名
●29日起報名
●將新增三類加分照顧項目
●發(fā)現(xiàn)舞弊行為,5年內不得報考
●招考政策和具體職位近期將刊登在貴州人事人才網等相關網站
記者昨日(5月20日,下同)從貴州省2008年省、市、縣三級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信息宣傳會上獲悉,今年我省省、市、縣三級機關共有747個單位計劃招錄公務員2671人,其中省直機關招考86人,省直參公管理機關(單位)招考93人,地稅、工商、質量監(jiān)督、食品藥品等省垂直管理系統(tǒng)招考289人,司法系統(tǒng)招考警察432人,貴陽等9個市(州、地)共計劃招考1771人。
全省三級機關統(tǒng)一招考的報名時間為:5月29日至6月1日共4天,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其中省直報名點設在貴陽市寶山北路180號貴州師范大學體育館內,其余各市(州、地)的報名點將在29日前由各市(州、地)招考辦向社會公示。我省將在省直和各市(州、地)設置考點,7月12日舉行筆試。
據悉,今年公務員招考與往年比較有不少變化。
其一,在招考過程中,不完全具備報名資格條件和職位條件的考生,即使因招考單位資格審查不嚴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其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其二,我省今年首次提出,在考試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是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其三,此次招考積極吸引碩士研究生(Q吧)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充實到各級黨政群機關,對具有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在報考年齡、基層工作經驗、競爭比例等方面制定了適當放寬的優(yōu)惠條件;各級民族事務管理部門計劃招考所設置的職位,有2/3的職位面向全省少數民族公開招考。
其四,在加分照顧政策上,今年繼續(xù)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照顧,除原來四類(革命烈士和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基層工作滿兩年以上的“選調生”;服務縣級以下基層一年以上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報考民族事務管理部門以及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個機關等部門的少數民族考生)外,今年新增三類加分項目:由省級統(tǒng)一選派至2008年年底前服務期滿并在縣以下單位(鄉(xiāng)鎮(zhèn)、村)服務滿一年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見義勇為死亡并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等三類列入加分照顧范圍。
具體的招考職位、招考政策、分類筆試、加分政策、面試最低分數線劃定等相關政策,將在近期刊登在貴州人事人才網等相關人事網站,需要考試的人員屆時可詳盡查詢。
貴州省公務員考試報名入口
貴州省2010年招考公務員報名時間及網址
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加分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省直及市(州、地)考區(qū)均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報考人員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5月5日8:00至5月11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貴州省2010年省、市、縣三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xiàn)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錄用等環(huán)節(jié)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全省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考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供報名人員參考。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各招考單位負責,各招考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招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考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招考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審核同意后,由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招考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0年5月5日8:00至5月13日24:00。
2、資格初審結果查詢。報考人員可于2010年5月5日8:00至5月13日24: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0年5月5日8:00至5月14日24: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考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考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省、市(州、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商改報單位同意后,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招錄博士學位人員的職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職位招考計劃取消。
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意見》(黔黨發(fā)[2009]6號)中有關對應屆高校特困畢業(yè)生免收報名費的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到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由所在學?;驅W生資助機構出具相關特困生的書面證明,經確認符合條件的即可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特困生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時,須出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網上報名成功后打印的報名表。報考省直單位的特困生,于2010年5月14日17:00前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考務二部(貴陽市毓秀路18號,省人才市場13樓1303房)辦理相關減免確認手續(xù);報考各市(州、地)及縣級單位的特困生,于5月14日17:00前到各市(州、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院)辦理相關減免確認手續(xù)。
4、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0年6月4日8:00至6月11日16: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折算前)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②由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現(xiàn)仍在縣及縣以下黨政和政法機關工作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選調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③由省級機關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至2010年5月5日在貴州服務期滿、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并在縣及縣以下單位服務滿一年以上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④“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至2010年5月5日在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連續(xù)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服務期兩年以上的人員每增加一年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服務期再在筆試總成績中累加1分,但加分不得超過8分;
⑤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或報考的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民族鄉(xiāng)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2、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負責。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可在網上打印統(tǒng)一格式的《貴州省2010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如實填寫并在報名結束后進行加分審查。加分審查工作的時間、地點詳見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相關通知。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上交“加分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或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②選調生須提供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qū)、特區(qū))黨委組織部書面證明,證明須注明畢業(yè)學校、選調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現(xiàn)工作單位和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情況;
③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貴州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貴州省“三支一扶”項目辦公室和貴州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引導工作辦公室共同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須提供貴州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引導工作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及年限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④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
《加分申請表》經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總成績中予以加分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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