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公眾號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公務員考試值得一看的微信公眾號有哪些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
- 2014年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 公務員考試值得一看的微信公眾號有哪些
- 公務員考試微信公眾號有哪些
- 2020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考人民警察公告
- 2023年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014年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4〕19號)精神,經研究,現就2014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關于年齡、年限的計算問題
(一)年齡計算
以報名日期計算。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為1978年2月15日至1996年2月21日期間出生。
其他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
(二)年限計算
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31日。如:職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滿2年。
二、關于學歷的問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司法警察、法醫(yī)等職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含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學歷)。
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其第二學位的專業(yè)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yè)要求的職位。
2014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三、關于“基層工作經歷”的有關問題
(一)“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14年8月31日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累計兩年以上。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二)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三)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相應職位。
四、關于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報考問題
(一)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tǒng)一招生考試,按規(guī)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
(二)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三)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五、關于師范類畢業(yè)生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報考問題
本省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可以報考,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需學校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方可報考。在職中小學教師允許報考,但必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上述材料具體何時提供,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各招錄主管機關根據資格復審情況確定。
六、關于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報考問題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憑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職位。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兩年內,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七、關于大學生村官的報考問題
本市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本市村(社區(qū))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也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未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其中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可報考全省“94”~“96”職位;市選聘大學生村官,報考本市“94”~“96”職位。
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聘期內可不受戶籍限制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復審時,須出具所在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的相關證明。
八、關于尚未就業(yè)、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報考身份問題
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市招考簡章有特別說明的,按該市簡章報考)。
九、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考生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要與報名時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
十、關于回避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十一、關于開考比例問題
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具體見招考簡章。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公務員管理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十二、關于專業(yè)科目考試的問題
是否加試專業(yè)科目及加試時間、地點見職位簡章和招考簡章。
十三、關于資格審查問題
(一)報名時,報考人員通過報名網絡填寫本人基本信息和職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時上傳報考人員近期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②社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面試前組織體檢的職位在考察前)提供;③需減免考試費用的特困考生、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④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⑤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⑥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應為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三)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十四、關于體檢(體能測評)問題
招錄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職位,見招考簡章或職位簡章。報考公安、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的,體檢和體能測評在面試前安排。
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1983年2月22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執(zhí)行30歲(含)以下體能測評標準;1983年2月21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執(zhí)行31歲(含)以上體能測評標準。
十五、關于考察(政審)標準問題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一)不具備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等活動的;
(三)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四)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五)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組織、領導和公眾的;
(六)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七)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八)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九)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十一)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二)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十四)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五)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十六)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十七)自2011年2月21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十八)自2009年2月21日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十九)自2011年2月21日以來,擔任領導職位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二十)自2011年2月21日以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二十一) 201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2、2013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二十二)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二十四)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十六、關于考試大綱問題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無關。
十七、關于考試費用問題
按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考試筆試費用98元/人,面試費用100元/人。筆試費用,在網絡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4年2月23日前通過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支付,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網上支付;參加筆試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筆試所在地考試部門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公務員考試值得一看的微信公眾號有哪些
公務員考試值得一看的微信公眾號有學虹之橋,每天都有公務員的文章,有的是答題技巧和經驗,有的是機構內部情況,也有公務員待遇的文章。每日精選時事熱點,按照背景,影響,原因,對策等部分總結濃縮,快速掌握精華要點,助力面試成功。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tǒng)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guī)定,貫徹執(zhí)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yè)技術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于其職位特殊性,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發(fā)布的《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yè)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公務員719萬人。
公務員考試微信公眾號有哪些
1、廣東公眾微信號是gdoffcn。
2、如果是想了解廣東某個地市的微信公眾號把前面兩個字母改成地市名稱相應的拼音第一個字母,例如,韶關市的,就是sgoffcn。
2020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考人民警察公告
一、報考條件
報考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需符合省、設區(qū)市2020年考錄公務員的相關條件。
報考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公務員(人民警察)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監(jiān)獄管理、強制隔離戒毒工作;
2.符合考錄職位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經歷等條件要求;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10月29日至2001年11月4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報考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要求;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6.報考監(jiān)獄、省屬強制隔離戒毒單位職位,不受戶籍(指社會人員)或者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限制;
7.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1)不具備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wěn)定的;
(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7)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10)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2)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3)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15)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8)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19)自2014年11月5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20)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被責令辭職的;
(21)自2016年11月5日(含)以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紀違規(guī)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3)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4)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緩刑期)且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非緩刑期)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25)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情形的。
二、考錄程序和方法
1.全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考錄程序、方法、步驟,按照2020年全省考錄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擬錄用為設區(qū)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司法行政部門公務員的,由設區(qū)市司法局上報省司法廳政治部審核同意后,報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3.考錄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職位人民警察,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在網上進行,與全省考錄公務員同步。網址見省、各設區(qū)市考錄公告(簡章)。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報名和資格初審由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共同組織實施。
(2)筆試
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人民警察考錄職位,考試類別見職位簡章。報考人員參加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申論兩科??荚嚥恢付◤土曈脮?,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筆試時間:2019年12月7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3)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由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工作經費由招錄機關予以保障。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職位擬錄用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達不到1∶5比例的職位,按實有的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時,可進行一次性遞補。
(4)資格復審
體能測評合格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面試資格。
(5)面試
從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職位擬錄用人數1∶3的比例,依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工作由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報考人員的總成績。
(6)體檢和考察(政審)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由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錄機關組織考察(政審)??疾?政審)按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7)公示錄用
招錄機關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從考試成績、體檢(體測)、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設區(qū)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錄用審批程序為:
①擬錄用為監(jiān)獄、省屬強制隔離戒毒單位公務員(人民警察)的,經招錄機關所在地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初審,報省監(jiān)獄管理局或省戒毒管理局復審,經省司法廳審核同意后,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②擬錄用為市屬強制隔離戒毒單位人民警察的,由設區(qū)市司法局報省司法廳政治部審核同意后,報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應在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后,不再遞補。
三、錄用后管理及待遇
錄用人員須參加公務員初任培訓,實行一年試用期。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培訓、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錄用為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人民警察的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省南京強制隔離戒毒所錄用的公務員(人民警察)在辦理錄用手續(xù)后,由省戒毒管理局安排至其他省屬強制隔離戒毒所工作1~2年,待省南京強制隔離戒毒所正式收治戒毒人員后,再回省南京強制隔離戒毒所工作。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考錄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司法部關于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有關規(guī)定以及2020年江蘇省公務員考錄工作的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考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為方便社會各界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省監(jiān)獄管理局(025)86265125
省戒毒管理局(025)83337254
省司法廳(025)83591129
省公務員局(025)83395725
2023年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公務員考試#導語】2023年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已公布,為了方便廣大考生及時獲悉相關資訊,下面公務員頻道為您實時做出的更新。
為便于報考者充分了解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特制定本大綱。
一、筆試科目
根據分類分級考試要求,本次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分A、B、C三類,每類公共科目筆試均包含《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省委組織部2023年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選調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公共科目筆試同A類。
二、筆試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查從事公務員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基本能力,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一)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yè)密切相關、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五個部分。A類、B類、C類試題均包括五個部分內容。
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應試人員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常見的題型有:片段閱讀、文章閱讀、選詞填空等。
數量關系: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字推理等。
判斷推理:主要測查應試人員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資料分析:主要測查應試人員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tǒng)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常識判斷:主要測查應試人員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和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涉及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期間發(fā)生的國際國內重大事件等方面的內容。
(二)申論
申論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
1.A類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貫徹執(zhí)行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實踐經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fā)現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guī)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2.B類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依法辦事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準確理解歸納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對所涉及的觀點和事實進行恰當的解釋,并作出合理的推斷。
依法辦事能力——要求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綜合運用恰當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務、解決問題、實現目標。
公共服務能力——要求能夠全面準確了解公眾需求和愿望,靈活運用各種措施和辦法為公眾提供優(yōu)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對事件、觀點進行準確合理的說明、陳述或闡釋。
3.C類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群眾工作能力和應用寫作能力等。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對給定資料中所涉及的理論、政策、觀點及事實本質等有明確的認識,并進行準確分析和解讀。
貫徹執(zhí)行能力——要求能夠站穩(wěn)政治立場,準確理解上級要求和工作目標,依據法律、法規(guī)、政策等,結合基層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落實措施,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群眾工作能力——要求能夠站在群眾角度思考問題,善于了解群眾真實訴求,以有效手段組織動員群眾,靈活運用各種措施和辦法化解復雜矛盾,解決實際問題。
應用寫作能力——要求能夠根據工作任務,恰當組織語言,準確、得體、有條理地進行書面表達。
三、筆試方式
公共科目筆試全部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單項選擇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并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二)申論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用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鉛筆作答一律無效。
五、補充說明
(一)考試內容原則上以考試大綱劃定的范圍為準,在10%的范圍內可超出考試大綱。
(二)本次考試不出版也不指定輔導用書。
原文標題: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文章來源:http://www.jszzb.gov.cn/col95/83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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