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無錫市公務員考試科目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2015年江蘇無錫市公務員考試大綱解讀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

無錫公務員考試算省考還是國考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無錫公務員考試算省考。
江蘇省考: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國考:
內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難易程度也是因人而異吧,只要做好備考的準備,都可以考過的。更多點擊:http://js.offcn.com。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yè)知道提問。
2015江蘇無錫市公務員考試時間是什么時候
2015江蘇無錫市公務員考試信息查看:http://htwx.huatu.com/jiangsu/gwy/
考試與錄用
(一)筆試的內容與時間
1、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為2015年3月2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3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30——17:0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015年江蘇無錫市公務員考試大綱解讀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一、考試性質與測試目標
公務員考試是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用于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是按照確定的招錄計劃,針對相應的空缺職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的競爭性考試。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
公共科目筆試是針對公務員崗位任職能力和職位要求進行的考試,通過測試應試人員從事公務員職業(yè)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達到對報考群體初步篩選的目的。
本次筆試結束后,招錄主管機關將組織面試入圍的考生進行面試。
二、考試科目及方式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考試科目:
A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和《申論》三個科目;
B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個科目;
C類考試為《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個科目。
省委組織部應屆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選調公共科目筆試同A類,選拔優(yōu)秀大學生村官納入選調生培養(yǎng)管理公共科目筆試同C類。警校生公共科目筆試同B類。
筆試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三、考試內容、題型和時限
(一)公共基礎知識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公共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務員義務的必備能力和素質。
考試內容: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毛澤東思想概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法律知識、語文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經濟知識和科技常識、中國近現(xiàn)代史、世界現(xiàn)代史及其他知識等。
其他知識為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間發(fā)生的國際國內重大事件等。
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實務題、論述題、簡析題、寫作題、案例分析題、綜合分析題、材料處理題等。
根據A類、B類、C類不同試卷結構的要求選取上述若干個題型。A類、B類、C類試卷均有客觀題和主觀題。
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從事國家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能力和素質。
A類、B類、C類試題結構均為: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和資料分析四個部分。
數(shù)量關系: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shù)量關系問題的能力,重點涉及數(shù)字和數(shù)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
判斷推理: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
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運用語言文字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準確地理解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
資料分析: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形、表格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的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數(shù)據性、統(tǒng)計性的圖表數(shù)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考試題型均為客觀性單項選擇題。
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100分。
(三)申論
主要通過應試人員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等,測查應試人員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等。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能夠理解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對給定資料所涉及的觀點、事實作出恰當?shù)慕忉尅?/p>
貫徹執(zhí)行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解決問題能力--要求運用自身已有的知識經驗,對具體問題作出正確的分析判斷,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或辦法。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對事件、觀點進行準確合理的說明、陳述或闡釋。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四、考生須知
應試人員務必攜帶0.5MM黑色墨水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各科考試必須在指定位置上填寫自己的姓名和準考證號碼等信息;答題卡姓名和準考證號,用黑色墨水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準考證號數(shù)字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
(一)客觀題作答要求
應試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用非2B鉛筆作答、在試卷上作答或在答題卡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信息一律無效。
(二)主觀題作答要求
應試人員必須用黑色墨水的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用圓珠筆、鉛筆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一律無效。
(三)考試鈴聲設置及作答步驟
1.考試前20分鐘,應試人員進入考場;考前10分鐘,監(jiān)考人員發(fā)給應試人員答題卡,考前5分鐘,監(jiān)考人員發(fā)給應試人員試卷。應試人員在試卷和答題卡上按要求填涂姓名、準考證號。此間,應試人員可以同時閱讀考試說明。
2.考試開始鈴響,應試人員開始作答。
3.考試結束鈴響,應試人員應立即停止作答,待監(jiān)考人員收回試卷、答題卡,清點無誤并在準考證上簽字后,方可離開考場。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在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2.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應試人員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攜帶文具,開考后應試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4.答題過程中不得使用涂改液等,否則責任自負。
5.不得在答題卡上留有與答題內容無關的任何信息,違者按違紀處理。
6.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攜帶和使用計算器及其他電子計算工具,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電子設備入座,違者按違紀處理。
7.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不得抄錄試題,否則,將取消其考試成績,終止考試資格,并追究相關的責任。
五、答題卡填涂方法說明
由于客觀題是通過光電閱讀機和計算機來閱卷評分的,請按以下要求認真填寫:
(一)首先用黑色墨水的簽字筆或鋼筆分別在“姓名”、“準考證號”欄填寫你的姓名和準考證號,并在準考證號一欄下面的十二個方框中,填上你準考證號的十二位數(shù)字,然后,對應準考證號的每位數(shù),將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相應的括號內涂黑。
(二)答題時,用2B鉛筆在對應題號所選項的信息點內涂黑,但不要涂到框外。
(三)不能用鋼筆、圓珠筆填涂選項。
(四)修改時要用橡皮徹底擦干凈,必須保持卷面整潔,不得做任何其他記號。
(五)不得折疊答題卡。
六、補充說明
(一)考試內容原則上以大綱劃定的范圍為準。《公共基礎知識》試卷在10%范圍內可超出考試大綱。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
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公務員局
2015年2月3號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yè)知道提問。
無錫地方公務員的教材是A類、B類還是C類
A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實施的指導、監(jiān)督檢查工作,以及從事機關內部綜合性管理工作的職位。
B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機關內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對機關的業(yè)務工作提供專業(yè)技術支持的職位;直接將各項具體規(guī)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zhí)法職位。
C類職位是江蘇省錄用考試中劃分的專門針對鄉(xiāng)鎮(zhèn)一級的職位。
教材:江蘇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
嘿嘿
A類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A卷、《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卷和《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B卷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B卷兩科;
C類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C卷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C卷兩科。
這個得看職位表
直接到江蘇公務員考試網的網上去下載歷年的職位表看一下啊
2013年江蘇無錫公務員考試公告
>>2013年江蘇無錫公務員考試報名入口
>>2013年江蘇無錫公務員考試職位表查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批準,我市部分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及省行政機關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計劃考試錄用528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就考試錄用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以及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報考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和公安、監(jiān)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2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監(jiān)獄心理矯治職位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符合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戶籍和生源地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不受生源地限制,面向全國招考。本市(含江陰、宜興,下同)生源的2011屆、2012屆未就業(yè)畢業(yè)生和本市戶籍的社會人員可以報考。
2、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在錫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在錫軍人配偶等),不受戶籍限制,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市、縣(市)的職位。
(六)符合公務員任職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報考法院司法警察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無錫市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
報考監(jiān)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二、招考職位查詢
具體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詳見《2013年無錫市招錄職位簡介表》,網上查詢的網址為: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無錫市委組織部網站(zzb.wuxi.gov.cn)、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jswx.hrss.gov.cn)。
三、報名辦法
(一)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網址:www.wxrsks.com或jswx.hrss.gov.cn
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繳費時間: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二)報考人員可在報名24小時后在同一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招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招錄人數(shù)為1人的,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補報名的時間為:3月4日9∶00—16∶00。招錄人數(shù)為2人及以上的,由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招考計劃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于2013年3月25日—26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2013年3月19日—23日。
四、考試與錄用
(一)筆試的內容與時間
1、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13年3月24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00——16:3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二)資格復審、面試與專業(yè)考試
1、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報考法院司法警察職位和公安、監(jiān)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在筆試公共科目合格人員中,按照各職位錄用人數(shù)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和體檢人員。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評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能測評、體檢合格者,按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因體檢和體能測評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擬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具體詳見《無錫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第十四條)。其中,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本市生源的2011屆、2012屆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畢業(yè)生報到證);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經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法院司法警察職位和公安、監(jiān)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時,如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體測、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
面試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要求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加試專業(yè)科目的時間、地點等由招錄單位另行通知。
面試(專業(yè)加試)結束后,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5%、專業(yè)科目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其余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各職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組織體檢。體檢前,社會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待業(yè)人員還須提供相關證明,2011-2012屆未就業(yè)畢業(yè)生、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對報考法院、檢察院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職位缺額時,各職位可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四)公示及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報批手續(xù),并對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后,分別由省或市錄用審批部門發(fā)出《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通知書》或《江蘇省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通知書》。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領取錄用通知書,并攜帶學歷證書、畢業(yè)生報到證、錄用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xù);社會人員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手續(xù)。錄用后(擬錄用人員公示截止日止)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處理。
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錄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仔細閱讀相關招考信息,確保填報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凡因信息資料填寫等問題,被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的,由本人承擔與此相關的責任。在考錄過程中,報考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職位條件或考錄政策規(guī)定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可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招考政策咨詢:
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 0510-81820839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0-81822581
報名技術考務咨詢: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 0510-82823315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0510-81820726
六、本簡章由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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