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8號)的要求,為做好我校2022年專升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政策錄取的我區(qū)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定向培養(yǎng)學生)。
(二)完成高職高專學業(y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包括我區(qū)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yè)生及在校生(含新生)應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區(qū)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yè)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區(qū)內應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二、選拔條件、方式及比例
(一)選拔條件、方式:按《廣西藍天航空職業(yè)學院2022年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廣西航院〔2022〕51號)要求開展選拔工作。
(二)選拔比例:選拔升入本科比例為同年級、同專業(yè)畢業(yè)班學生的總人數不超過20%。最終錄取人數以本科院校錄取數據為準。
(三)退役軍人選拔:按《廣西藍天航空職業(yè)學院2022年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廣西航院〔2022〕51號)要求開展選拔工作。
三、成績統(tǒng)計方法
(一)采用百分制記分的課程,以實得分計分。
(二)采用五級制記分的課程,“優(yōu)秀”計95分、“良好”計85分、“中等”計75分、“及格”計65分。
(三)二級制、公共選修課不參與統(tǒng)計。
四、選拔工作時間安排
五、其他事項
(一)各院(系)要安排專人負責“專升本”的工作,按照要求認真準備好各種表格、材料,確保填報材料的完整、準確無誤。
(二)各院(系)要高度重視,做好“專升本”宣傳工作,將選拔工作的意義、推薦條件和選拔程序傳達到相關的每位學生。
(三)推薦和選拔工作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四)參加選拔和考核的學生名單要求嚴格審查,最后一個學期有課程不及格或有違紀行為的,將被取消推薦資格。
(五)凡有違反規(guī)定選拔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具體接收我校畢業(yè)生的本科院校、專業(yè)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七)未盡事宜,請與教務科研處聯系。聯系電話: 0772-662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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