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普通高校關于保送生的招收辦法日前公布。與2007年相比,保送生的資格條件沒有變化,稍有不同的是省高招辦將加強對保送生資格的考核公示,高校將加強對在科技創(chuàng)新、電腦制作等活動獲獎學生的文化測試。
與2007年相比,2008年普通高招關于保送生資格條件的要求依然是八大類,只要符合其中條件之一的優(yōu)秀應屆高中畢業(yè)生都可以被保送。這八大類條件分別是:
1.省級優(yōu)秀學生;2.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學生;3.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獲得一等獎的學生;4.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學生;5.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學生;6.相關外國語中學可向高校外語文學類專業(yè)推薦綜合素質出色的學生;7.在國際、國內比賽中獲得相關要求成績的退役運動員;8.公安英烈子女可保送至普通公安院校。

在2008年的保送生招收要求中,明確了要加強對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等比賽中獲獎學生的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
同時,外國語學校的保送生、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都須參加院校或公安部組織的保送生文化測試,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錄取未經教育部公示或未經本校文化測試及相關考核的學生。
另外,外國語學校推薦的保送生名單必須報省高招辦審核,經同意后方可上報教育部,省內只有廈門外國語學校具備推薦資格。我省直屬的公安院校原則上只招收省內的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公安部直屬院校面向全國招收符合保送生條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其比例不超過當年全國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總數(shù)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