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440" width="600" height="399" alt="" />


在美國民間流傳著一種說法:“在危險的時候相信1911(一種手槍)而不是911(報警電話)”

根據(jù)相關國際組織統(tǒng)計,美國警務人員占全國公務員的比例為63%,這一比例不僅排在世界前列,且美國的國家安全機構(gòu)雇員增長速度也維持了極高的水平。根據(jù)美國勞工統(tǒng)計局(BLS)的統(tǒng)計,截至2014年5月,全美共有警察近64萬人。按理說,有這么多警察,民眾不用再過多操心自身安全問題,但實際情況卻并非這么簡單。讓我們從一個著名的案子說起。
1975年3月16日清晨,Warren、Taliaferro和Douglas三位女士在她們合租的公寓被驚醒,這處僅距離白宮幾公里遠的公寓迎來了兩位男性不速之客。住在二樓的Douglas成為兩位強奸犯的首個獵物。三樓的Warren聽到呼救聲后立刻打電話報警。隨后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發(fā)生了:第一輛警車路過后門開走了;第二輛警車敲前門無應答也走了;第三輛警車在樓外又停留了5分鐘也走了。Warren和Taliaferro本已逃出樓外,見此情景又回去打電話求救,警察保證會再派人來,得到保證的Warren和Taliaferro下樓去救Douglas。結(jié)果是再沒有警察趕來,三位女士被兩名男性強奸、毆打和凌辱了14小時。
僥幸保命的三人隨后立刻起訴首都警方和市政府,認為警方失職未能保護她們。這看起來合情合理天經(jīng)地義的起訴,卻被一審法院判敗訴,再次上訴后又被華盛頓上訴法院判敗訴。判決認為,無論是警察還是政府都沒有義務保護居民免受犯罪分子侵害,居民受到罪犯侵犯也無權(quán)要求警察和政府承擔責任,除非原告和警察、政府之間存在特殊關系,而本案不存在這種特殊關系。
判決書進一步解釋道:警務是政府向整個社會提供的一項服務,用以維護平靜、安全和秩序……政府只為“全體公眾”這一整體提供警務,不向社會單個成員承擔這項義務。
自此以后,全美各州立法機構(gòu)開始全面下放公民自衛(wèi)權(quán)。無論是民主黨的藍州還是共和黨的紅州,自衛(wèi)權(quán)和公開持槍權(quán)開始全面放開。
由于首都的上訴法庭是聯(lián)邦高級法庭,其案例宣判覆蓋全美國。從此美國案例法開創(chuàng)了警方與普通公民之間不存在任何具體法律義務的先例。隨后類似的判決席卷全國,最著名的當屬已被頒發(fā)禁止令的Simon槍殺三女兒案,母親Jessica在五次報案后均未得到警察保護,最終全美最高法院以8比1的比例判定:警察在提供警察服務時不對任何一名公民有任何公共責任規(guī)定下的具體責任。
根據(jù)美國兩位大學教授Stange和Oyster在2000年專著中的統(tǒng)計,在首都華盛頓和33個州,警察沒有保護居民個人的法律義務。在這些州,如果居民報警后沒有得到警察保護,根本就沒有起訴警察的法律依據(jù)。有9個州,法院會受理這類起訴警察的案件,但勝訴的幾乎總是警察。只有在5個州,法院會受理這類案件,并有可能判警察敗訴。在余下的4個州法院判決立場不一,難以歸類。
沒錯,美國警察不保護公民個人的生命和財產(chǎn),那不是他們的職責。他們的職責是在犯罪發(fā)生后,逮捕犯罪分子,維護法律,完成自己對于廣義大眾的職責。
于是,在最高法院的判例影響下,2016年全美有10個無限制持槍州、32個資審持槍州、8個限槍州、0個禁槍州,總擁槍/控槍州比例是42比8。要知道,這個比例在1980年可是4比46,可見這一判決的巨大影響!
這也說明,美國現(xiàn)在民間擁槍數(shù)億支,絕不僅僅是憲法第二修正案規(guī)定公民有持槍權(quán)那么簡單。而是在確認未被警察保護后,公民選擇了持槍自衛(wèi)。在美國各類擁槍協(xié)會的網(wǎng)站上,Warren、Taliaferro和Douglas、Simon和Jessica的案例,都會被當成經(jīng)典范文一遍遍重述。
在美國民間流傳著一種說法:“在危險的時候相信1911(一種手槍)而不是911(報警電話)”。根據(jù)皮尤調(diào)查中心的數(shù)據(jù),48%的持槍人認為擁槍是為了自衛(wèi),比為狩獵而買槍的多出了16個百分點。
前副總統(tǒng)拜登算是個控槍派,但就連他也在Facebook上說過:“我們家住得偏遠,但無論遇到什么麻煩,只要拿著霰彈槍向外放兩槍,我向你保證,原來打算進來的人就不會進來了。”
(來源:學校百科網(wǎng) https://www.Niuqiuyi.Com)文章共3547字
免費獲取《留學申請攻略》 一鍵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