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將于2023年2月22日15:00公布,成績查詢的方式及成績復核方式見下文公告詳情,下面是出國留學網(wǎng)整理的“關于山西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公布有關事宜的公告”,供山西考生參考閱讀。
根據(jù)教育部有關安排,報考我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考生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 試成績于2023年2月22日15:00公布,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報考我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的考生可通過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wǎng)(http://www.sxkszx.cn)進 行查詢,也可根據(jù)考生報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的查詢渠道進行查詢。
2.報考我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的考生若對初試成績有異議,可申請復核,復核統(tǒng)一采取網(wǎng)上申 請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申請)。
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須于2023年2月28日8:00—3月1日18:00,將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正反 面)、復核申請表(見附件1)等材料的電子版,打包發(fā)送至報考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指定郵箱(見 附件2),報考太原科技大學、山西農業(yè)大學、山西師范大學的考生須按附件2要求將初試成績復核材 料上傳至有關高校指定系統(tǒng)。截止上述時間后發(fā)送的成績復核申請材料將視為無效申請。請考生務必 認真閱讀了解附件內容,按照規(guī)定要求按時準確提交復核申請。
統(tǒng)考科目成績復核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自命題科目成績復核工作由考生報 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負責。成績復核只核查答卷姓名、考生編號是否與考生本人對應,考生答卷 有無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有加分錯、登分錯,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不重 新評閱答卷。成績復核結果由考生報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于3月5日前通過郵箱或電話通知考生。
3.考生如對報考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反饋的初試成績復核結果仍存有異議,可于3月7日18:00前 再次向報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提交網(wǎng)上二次復核申請,二次復核申請要明確科目、題號以及再次 復核理由(復核理由須明確考生作答內容及認為正確或得分偏低的說明),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將再 次對統(tǒng)考科目進行復核,復核結果由考生報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及時通知考生。
注:在我省參加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且報考外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的考生請向報 考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所在省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了解成績公布日期及查詢方式。
附件1:山西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附件2:山西省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接收考生初試成績復核申請郵箱或網(wǎng)址
附件1:
山西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考生姓名 | 考生編號 | 報考單位 | |||
報考專業(yè)代碼 | 報考專業(yè)名稱 | ||||
申請復核 科目代碼 | 申請復核 科目名稱 | 科目成績 | |||
聯(lián)系電話 (必填) | 電子郵箱 | ||||
成績復核申請理由:
考生: 2023年 月 日 |
說明:
1.每復核一門考試成績,需填寫一張申請表;
2.申請表與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打包后發(fā)送到所報考招生單位指定郵箱;
3.申請表文件以“考生姓名+考生編號+科目名稱”命名,準考證、身份證照片文件分別以“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命名,壓縮包文件及郵件標題以“考生姓名+考生編號+研考初試成績復核”命名;
4.申請日期:2023年2月28日-3月1日18:00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5.發(fā)送申請后收到報考招生單位“回復”信息即表示發(fā)送成功;如未收到報考招生單位回復,考生要通過電話及時與報考招生單位聯(lián)系確認;
6.復核結果由報考招生單位通知考生;
7.考生如提交二次復核申請,要明確該科目題號以及再次復核理由(再次復核的理由須明確考生作答內容及認為正確或得分偏低的說明,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