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務員晉升考試(安徽公務員考試:公務員可以調動嗎)


其實安徽公務員晉升考試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安徽公務員考試:公務員可以調動嗎,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安徽公務員晉升考試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安徽公務員晉升考試(安徽公務員考試:公務員可以調動嗎)

本文目錄

安徽公務員晉升考試(安徽公務員考試:公務員可以調動嗎)

  1. 安徽聯(lián)考事業(yè)單位和公務員考試有什么區(qū)別
  2. 安徽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
  3. 安徽公務員考試:公務員可以調動嗎
  4. 公務員考試跟公務員遴選有什么區(qū)別
  5. 安徽公務員考試網的調任規(guī)定

安徽聯(lián)考事業(yè)單位和公務員考試有什么區(qū)別

一、概念不同

安徽公務員晉升考試(安徽公務員考試:公務員可以調動嗎)

事業(yè)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公務員是負責統(tǒng)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guī)定貫徹執(zhí)行的公職人員。

二、編制不同

公務員屬于行政編,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yè)單位的編制是事業(yè)編,是指事業(yè)單位的人事編制。

三、工資發(fā)放不同

公務員工資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由國家財政撥款。而事業(yè)單位的工資發(fā)放會根據國家對這些事業(yè)單位的補助不同,分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自收自支事業(yè)編與參公事業(yè)編。

三、招考次數(shù)不同

國家公務員與省級公務員都是一年招聘一次,時間一般統(tǒng)一。而事業(yè)單位招聘會根據地方的安排進行招考,招聘時間與招聘次數(shù)都不確定。

四、錄用、晉升等途徑不同

公務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考試科目不同

不管是國家公務員考試,還是地方公務員考試,考試的科目都是《行測》和《申論》這兩門課程。而事業(yè)單位會根據地方的安排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考《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與《綜合應用能力》,有的地方會考《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與《公共基礎知識作》等等。

以上的這些區(qū)別,是大登科公考整理出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徽省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

法律主觀:

我們都是知道公務員是國家人員,因此每年在我國都有非常多的人參加公務員考試。當然就算成為了公務員,就想在一般公司一樣也還是會進行考核,對其公務員在工作期間各種表現(xiàn)。公務員法對公務員考核的規(guī)定一、考核內容和標準1、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xiàn)。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yè)務素質和能力。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tài)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xiàn)???,是指完成工作的數(shù)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xiàn)。2、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寫工作總結、專項工作檢查、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領導予以審核評價。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3、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yōu)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4、公務員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人數(shù),一般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總人數(shù)的百分之十五以內,最多不超過百分之二十。二、考核程序1、公務員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機關在年度考核時可以設立考核委員會。考核委員會由本機關領導成員、公務員管理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和公務員代表組成。2、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1)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2)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3)對擬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4)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5)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簽署意見。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核,必要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3、公務員對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可以按有關規(guī)定申請復核和申訴。4、各機關應當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公務員本人檔案,同時將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情況報送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三、考核結果的使用1、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第十七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1)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2)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3)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guī)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xù)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yōu)先考慮;(4)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xù)三年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記三等功;(5)享受年度考核獎金。2、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1)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2)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3)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4)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3、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1)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2)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3)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4)連續(xù)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4、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安徽公務員考試:公務員可以調動嗎

可以調動,但是要符合資格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yè)、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shù)墓ぷ鹘洑v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yè)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四)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取?/p>

(五)調任廳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調任縣(市)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六)符合法律、法規(guī)、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項需適當調整的,市(地)級以下機關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上一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同意,省級以上機關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同意。

第七條公務員調出機關后再調入機關擔任高于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的,應當具備從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晉升至擬調任職務所需的任職資格年限。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調任: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務員考試跟公務員遴選有什么區(qū)別

公務員考試招錄和公務員遴選有什么不同?

1、公務員考試和遴選的規(guī)模不同

公務員招考,不管是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還是各省市區(qū)組織的省考,規(guī)模都很大。比如,2019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計劃招錄人數(shù)多達1.45萬人。但是,2019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遴選,僅公開遴選347人。相比之下,公務員遴選職位更少。實際上,參加公務員遴選考試,面對的競爭壓力很大。要知道,在公務員遴選考試中,你的對手都是公務員機關的優(yōu)秀分子,都具有豐富工作經驗和優(yōu)秀的文筆。

2、公務員考試和遴選的對象不同

公務員考試和公務員遴選,實際上有很大差距。比如,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在職公務員是不能報考的。但是,一部分省市的公務員考試,在職公務員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參加。公務員遴選,對象是在職公務員,在校大學生不能參加,因為在校大學生身份還是學生而非公務員。另外,公務員遴選通常要求具備基層工作經歷,在校大學生也不符合條件。用更直截了當?shù)脑拋碚f,公務員遴選,就是在公務員中選公務員。

3、公務員考試和遴選的考試內容不同

參加公務員考試,不管是參加國考還是省考,一般情況下,在筆試階段主要考兩門,一門是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一門是申論。如果你參加公務員遴選,筆試階段只考一科:公開選調職位考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一科(A類),主任科員以下公開遴選職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類)。如果對照公務員考試來看,相當于公務員遴選只考申論,不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

4、公務員考試和遴選的含金量不同

公務員考試的意義有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解決機關人手缺口問題,另一個方面是解決就業(yè)。因此,公務員考試提供的職位,有熱門職位,也有冷門職位。但是,公務員遴選,主要是上級機關從下級機關中遴選優(yōu)秀公務員。對于下級機關,尤其是基層機關公務員而言,上級機關都是有吸引力的。能夠從基層機關和下級機關進入上級機關,很顯然,工作含金量有了明顯改善。

安徽公務員考試網的調任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拓寬選人渠道,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結構,規(guī)范公務員調任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調任,是指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

調任領導成員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調任必須堅持德才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資格條件,堅持組織安排與個人意愿相結合,從嚴掌握,擇優(yōu)任用。

第四條調任必須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shù)內進行,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五條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負責公務員調任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章調任資格條件

第六條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yè)、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shù)墓ぷ鹘洑v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yè)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四)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調任廳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調任縣(市)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六)符合法律、法規(guī)、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項需適當調整的,市(地)級以下機關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上一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同意,省級以上機關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同意。

第七條公務員調出機關后擬再調入機關擔任高于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的,應當具備從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晉升至擬調任職務所需的任職資格年限。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調任: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調任程序

第九條調任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調任職位及調任條件;

(二)提出調任人選;

(三)征求調出單位意見;

(四)組織考察;

(五)集體討論決定;

(六)調任公示;

(七)報批或者備案;

(八)辦理調動、任職和公務員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根據調任職位的要求,調任人選通過組織推薦方式產生。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第十一條對調任人選應當進行嚴格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疾靸热莅ㄕ{任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

考察時,應聽取調任人選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干部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構的意見。所在單位應予積極配合,并提供客觀、真實反映調任人選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廉政情況的材料。

第十二條根據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調任人員,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關規(guī)定在調出、調入單位予以公示。

第十三條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任的,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批或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未經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任。

第十四條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確定擬調任人員后,調入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權限辦理審批或者備案。

地方省級以下機關調任公務員須報市(地)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呈報審批、備案的材料應當包括請示、公務員調任審批(備案)表、考察材料、調出單位意見和紀檢監(jiān)察機構提供的廉政情況;按規(guī)定需要進行離任審計或者經濟責任審計的人員,應當對其進行審計,并提供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

調任人員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第十五條調任人員的級別和有關待遇,根據其調任職務,結合本人原任職務、工作經歷、文化程度等條件,比照調入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

第十六條調任人員除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法任命職務的以外,一般實行任職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第四章紀律與監(jiān)督

第十七條調任必須遵守下列紀律:

(一)調任審批或者備案機關應當嚴格履行職責,認真審核把關,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放寬條件;

(二)調入機關應當嚴格履行有關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shù)人說了算,弄虛作假,搞不正之風;

(三)調出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法規(guī)、政策,提供真實情況,不得突擊提拔;

(四)參加考察的人員應當如實反映考察情況和意見,不得隱瞞、歪曲事實真相;

(五)調任人員應當遵守有關規(guī)定,接到調動通知后,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行政、工資關系等有關手續(xù)。

第十八條調任工作中存在應當回避情形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對違反規(guī)定的調任事項,呈報的不予批準;已經作出決定的宣布無效,并按照規(guī)定對主要責任人以及直接責任人作出組織處理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國有企業(yè)和未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擔任本規(guī)定第二條所列職務,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本規(guī)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負責解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中央、國家機關可根據本規(guī)定,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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