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學院專升本2024招生簡章


  各位考生:

合肥學院專升本2024招生簡章

  我校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已發(fā)布,請下載查看。后續(xù)我校專升本招生各項工作時間安排視疫情發(fā)展情況及安徽省教育廳相關要求確定,各項通知均將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發(fā)布,請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暢通。

合肥學院專升本2024招生簡章

  學校全稱:合肥學院

合肥學院專升本2024招生簡章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錦繡大道 99 號、158 號

  1.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注:專業(yè)大類分類標準按照教育部高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15 年)執(zhí)行。

  2. 報名

  2.1 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皖招考2022〕1 號(以下簡稱皖招考〔2022〕1 號)文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須符合以

  下報名條件:

  2.1.1 2022 年安徽省省屬普通高校(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生;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具備普通高職(???學歷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須取得安徽省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報名資格,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同時畢業(yè)專業(yè)須符合“報考學前教育專業(yè)考生,畢業(yè)專業(yè)為教育與體育大類專業(yè);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考生,畢業(yè)專業(yè)為電子信息大類專業(yè)”的要求,畢業(yè)專業(yè)不屬于以上專業(yè)大類的考生不能報考我校相應專升本專業(yè)。

  2.1.2 申請我校各類鼓勵政策考生還須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

  (2)申請獲獎鼓勵政策考生:

 ?、傥倚S嬎銠C科學與技術專業(yè)不實行獲獎鼓勵政策。

 ?、谏暾垖W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考生:獲得安徽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學前教育專業(yè)教育技能”獎項一等獎或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學前教育專業(yè)教育技能”獎項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應屆畢業(yè)生,同時須具備以下全部條件:a.高職(???在校期間本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開設的全部課程單科成績均不得低于 70 分;b.高職(???在校期間本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開設的全部課程成績綜合排名須在本專業(yè)前 20%以內。審核通過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考生面試考核。

  2.2 報名辦法:

  2.2.1 所有考生均須嚴格按照皖招考〔2022〕1 號文件規(guī)定的報名辦法進行報名,具體報名操作流程請關注省考試院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1)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職(???學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使用電腦(不建議使用手機瀏覽器)登錄 zsbbm.ahzsks.cn,注冊后綁定微信號和手機號碼。按照報名頁面指引,完成信息填報、微信小程序采像、繳費等報名流程,報名時段為 2022 年 3 月 18 日 10:00 至 3 月 22 日 16:00。

  (2)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職(???學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須將下述報名材料原件按清單順序編號掃描為電子檔并命名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合肥學院 2022 專升本報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省外退役士兵張**合肥學院 2022 專升本報名材料.pdf)發(fā)送至我校招生辦郵箱 zsb@hfuu.edu.cn(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2022 年 3 月 19 日16:00,以電子郵件到達郵箱時間為準,過時無效),提交材料后請考生電話確認報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聯系電話:0551-62158118),我校將依據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結果將通過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聯系電話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須保持此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報名材料:a.合肥學院 2022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省外高職(???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報名申請表及承諾書(附件 1);b.本人身份證原件(人像面和國徽面需在同一面上);c.畢業(yè)證書(或由畢業(yè)學校出具加蓋紅章的包含就讀學校、專業(yè)、畢業(yè)時間等信息的學籍管理系統(tǒng)頁面截圖) 原件;d.退出現役證原件。經線上資格審核通過的此類考生,由我校在報名系統(tǒng)錄入考生身份信息、畢業(yè)學校和專業(yè)信息后,考生按照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報、審核及繳費。

  2.2.2 所有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考生按招考〔2022〕1 號文件要求完成網絡報名后,還須將下述資格證明材料原件按清單順序編號掃描為電子檔并命名為鼓勵政策類別+姓名+合肥學院2022 專升本報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考生 張 ** 合 肥 學 院 2022 專 升 本 報 名 材 料 .pdf ) 發(fā) 送 至 我 校 招 生 辦 郵 箱zsb@hfuu.edu.cn(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2022 年 3 月 23 日 12:00,以電子郵件到達郵箱時間為準,過時無效),提交材料后請考生電話確認報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聯系電話:0551-62158118)。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的考生不具備相應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2.3 考生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實行承諾制,考生本人對所填報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填報提交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并記入誠信檔案。

  2.3 資格審核

  2.3.1 根據皖招考〔2022〕1 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報考資格由畢業(yè)院校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者不具備我校報名資格。我校將對報考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資格進行復審,審核截止時間為 3 月 23 日 12:00。

  2.3.2 我校將對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鼓勵政策資格審核(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和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審核未通過者不具備相應鼓勵政策資格,可參加 2022 年 4 月 9 日-10 日舉行的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如考生不能按期畢業(yè)、重復錄取等原因造成無法入學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4 繳費方式:

  報名考試費按(皖招考〔2022〕1 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報名考試費用。

  2.5 打印準考證:

  公共課考試準考證:按照省考試院統(tǒng)一要求自行打印,具體時間和辦法請關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微信公眾號及報名微信小程序。

  專業(yè)課考試準考證:通過我校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在 4 月 7-8 日憑身份證號及考生號使用電腦登錄我校專升本報名系統(tǒng)按網頁提示自行打印專業(yè)課準考證,我校專升本報名系統(tǒng)網址、登錄及打印專業(yè)課準考證辦法另行發(fā)布,請考生關注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告。

  3. 考試

  3.1 考試科目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專科)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號)文件要求,招生考試實行“2門公共課(各 150 分)+2 門專業(yè)課(各 150 分)”的測試方式,其中公共課實行統(tǒng)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

  3.1.1 公共課總分 300 分

  專業(yè)課考試大綱、專業(yè)課參考書目見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告。通過我校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參加我校 4 月 10 日下午組織的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合肥學院 2022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方案》(見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相關公告);通過我校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參加我校3 月 29 日下午組織的面試考核,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合肥學院 2022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考生面試考核方案》(見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相關公告),請此類考生自行關注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告。

  3.2 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公共課統(tǒng)考由省考試院統(tǒng)一編排考場,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公共課考試地點原則上設在考生報考院校所在市,考點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3.3 成績公布與復核

  公共課成績:按皖招考〔2022〕1 號文件執(zhí)行。專 業(yè) 課 或 職 業(yè) 技 能 綜 合 考 查 成 績 : 考 生 自 行 登 錄 我 校 招 生 信 息 網

(http://www.hfuu.edu.cn/zs/)查詢??忌鐚Ρ救藢I(yè)課或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成績復核申請表傳真至合肥學院招生辦(傳真號:0551- 62159118),由我校匯總復核。經復核有誤的通知考生,復核無誤的不予通知。復核限查漏改、漏統(tǒng)、錯統(tǒng),寬嚴不查。具體成績復核時間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告。

  4. 錄取

  4.1 錄取總體原則

  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專科)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號)、《關于做好大中專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號)和皖招考〔2022〕1 號文件精神,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4.2 錄取細則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我校以下錄取細則,結合考生志愿進行錄取。

  4.2.1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填報的志愿計劃類別進行免試錄取。

  4.2.2 申請學前教育專業(yè)獲獎鼓勵政策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考核,面試成績由筆試*60%+口試*40%構成,面試成績合格線為 60分。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其填報的志愿計劃類別,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的筆試部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名額不超過該專業(yè)總計劃的 10%。未通過面試者可參加 2022年 4 月 9 日-10 日舉行的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

  4.2.3 報考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考生須參加我校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成績由筆試*60%+口試*40%構成,考查成績合格線為 60分??疾槌煽兒细竦目忌鶕淇疾槌煽儚母叻值降头峙判?,按免試退役士兵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查成績相同,則按考查成績的筆試部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免試退役士兵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

  4.2.4 報考“普通計劃”志愿的考生(非專項計劃)學前教育專業(yè):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且兩門專業(yè)課(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總分必須達到 110 分(含 110 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為: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學、大學語文、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且兩門專業(yè)課(計算機專業(yè)基礎+C 語言程序設計)總分必須達到 140 分(含140 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為:C 語言程序設計、計算機專業(yè)基礎、高等數學、英語。

  4.2.5 報考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考生錄取細則與“普通計劃”考生錄取細則相同,單獨排序,按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

  4.2.6 報考原建檔立卡專項計劃的考生:考生錄取細則與“普通計劃”考生錄取細則相同,單獨排序,按原建檔立卡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

  4.3 計劃調整原則若招生專業(yè)生源不均衡,我校將進行計劃調整。調整順序依次為:專業(yè)內計劃調整、專業(yè)間計劃調整、校外生源調劑。

  4.3.1 專業(yè)內計劃調整

  同一專業(yè)內各計劃類別如有線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專業(yè)其他計劃類別,調入計劃類別順序為:普通計劃類、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原建檔立卡專項、免試退役士兵專項,按調入后計劃類別的錄取細則完成線上合格生源錄取。

  4.3.2 專業(yè)間計劃調整

  經專業(yè)內計劃調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計劃,則轉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招生專業(yè)進行錄取,調入計劃類別順序為:普通計劃類、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原建檔立卡專項、免試退役士兵專項,按調入后計劃類別的錄取細則完成線上合格生源錄取。

  4.3.3 校外調劑

  若校內專業(yè)間計劃調整錄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省考試院的統(tǒng)一要求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校外考生調劑。

  (1)調劑考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條件:①不接受跨類調劑,②未被原報考學校錄取(含未錄取的原報考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③畢業(yè)專業(yè)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yè)范圍要求,④考生的全部考試科目與我??荚嚳颇客耆恢?不含申請調劑免試退役士兵專項缺額計劃考生),⑤各科目成績必須達我校各項計劃類別錄取細則中各項合格線的要求(不含申請調劑免試退役士兵專項缺額計劃考生)。

  (2)調劑錄取原則與我校各類計劃類別的錄取細則相同。

  (3)免試退役士兵專項缺額計劃調劑:申請此類調劑計劃的考生須具備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資格,且參加我校另行組織的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成績由筆試*60%+口試*40%構成,考查成績合格線為 60 分。考查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考查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試退役士兵專項招生缺額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查成績相同,則按考查成績的筆試部分成績從高到低是排序,按免試退役士兵專項招生缺額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

  4.4 錄取結果公布

  在學校招委會領導下,由學校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學院、部門,按照錄取原則、細則和規(guī)定程序,按時完成錄取工作。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

  4.5 報到注冊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高職(專科)畢業(yè)證書(退役士兵、原建檔立卡新生還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在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報到時不能提供高職(專科)畢業(yè)證書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與報名時不一致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xù),其入學資格無效。

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免試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4.6 資格復審

  新生入學后,我校根據招生政策、錄取標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學籍管理相關規(guī)定,對新生報考及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5. 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guī)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guī)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 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yè)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痢翆I(yè)??破瘘c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按照安徽省發(fā)展改革委、安徽省財政廳核準的標準收費,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yè)學費標準相同。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畢業(yè)時,執(zhí)行國家本科畢業(yè)生的有關就業(yè)政策。

  6. 資助政策

  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yè),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提交個人申請、學院審核、學校審批等程序申請相關資助項目。

  7. 違規(guī)處理

  在報名、考試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8. 其他須知

  8.1 考生本人應堅持誠信的原則,報名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對在招生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8.2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嚴禁職業(yè)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高校舉辦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號)要求,我校及其教職工(含與學校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嚴禁舉辦或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升學考試考前輔導。嚴禁參加專升本本科高校為社會中介或培訓等機構進行教學、宣講、講座等任何形式的輔導活動提供學校教室、宿舍、圖書館等校內場所。嚴禁高校人員參與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教學等任何形式的活動。

  8.3 相關招生考試、錄取信息將通過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發(fā)布,廣大考生要及時關注,學校不再具體通知考生本人,一切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本校承諾嚴格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學校及工作人員不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學校舉報電話:0551-62158025;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舉報電話:0551-63609561,舉報信箱:jiancha@ahedu.gov.cn。

  9. 聯系方式:

  9.1 聯系電話:0551-62158118(招生辦)

  聯系傳真:0551-62159118

  聯系地址: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錦繡大道 99 號

  聯系信箱:zsb@hfuu.edu.cn

  9.2 學校網址:www.hfuu.edu.cn/

  招生網址:www.hfuu.edu.cn/zs/

  本章程以《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號)和《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皖招考〔2022〕1 號)為準。

  本章程由合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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