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證明怎么辦理


回國證明怎么辦理(1)帶序列號的報到登記表打印件(到中國駐所在留學國家的大使館教育處網(wǎng)站上注冊登記,用注冊賬號登錄報到登記系統(tǒng)后,可以打印報到登記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記表空白處粘貼2寸照片一張;
(2)就讀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信原件(需要說明從何時至何時在何校何專業(yè)注冊攻讀何種學位;已經(jīng)在何時獲得何種學位);
(3)有效護照身份頁、留學國家有效簽證頁;
(4)畢業(yè)證及學位證;
(5)成績單(研究型碩士或博士生沒有考試成績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說明信原件);
(6)回國機票復印件或電子機票確認件或學業(yè)結束后回國時護照入境蓋章頁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制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yè)、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jù)。
回國證明怎么辦理

即將回國和已經(jīng)回國的同學,只要符合要求、即使申請,都可以獲得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一般來說,大城市落戶、報考公務員、部分高校和企業(yè)招聘、購進口車部分免稅、創(chuàng)業(yè)補貼等可能需要該證明。
拓展資料: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要準備在海外持有的有效學術類簽證、護照身份信息頁和簽證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等資料,并在你所在的地區(qū)的使館教育處指定網(wǎng)絡系統(tǒng)上提交相應的申請表格。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三條規(guī)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jīng)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回國證明怎么辦理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什么?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制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yè)、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jù)。

回國證明怎么辦理

2020年9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fā)布關于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jù)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已經(jīng)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擴展資料:

頒發(fā)條件:

根據(jù)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的有關規(guī)定,《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限發(fā)給在國(境)外正規(guī)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并且連續(xù)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

不包括在自費在國外語言補習類學校和大學內舉辦的語言培訓班、各種入學預科班、語學堂學習語言的學生、留學中途探親人員和在國(境)外公司企業(yè)及商務經(jīng)營性部門研修和工作的人員。

凡符合上述規(guī)定要求的中國留學人員,畢業(yè)(結業(yè))回國前(回國前兩周內來大使館辦理,不可提前來辦),可持本人護照、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單三個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學歷教育的留學人員)、或進修、學習經(jīng)歷證明(指普通訪問學者、博士后和大學間交換留學生),到中國大使館教育處或總領館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如雖已結束學業(yè),尚未取得畢(學位)業(yè)證書或因特殊原因暫無法來使館開具留學人員回國證明者,可在取得學位(結業(yè))證書后委托他人持本人護照復印件、學位(結業(yè))證書及成績單原件前來大使館或總領館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留學人員回國證明怎么辦理

法律分析:留學生回國證明需要的手續(xù):1、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提供貼有2寸彩色近照的登記表打印頁、有效中國護照照片頁復印件、留學生的有效居留證和學生證、回國單程機票或訂票單復印件;2、如委托他人代辦,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經(jīng)委托人簽字的委托書,被委托人需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件。取得國外學校錄取材料經(jīng)所在單位同意經(jīng)省教育廳審核去公安部門申辦護照去使、領館申辦簽證出國。備好國外學校錄取材料及其它相關材料(國外學校錄取材料的翻譯復制、辦理去向國所需的公證件如畢業(yè)證書和身份證等、按使、領館要求出具衛(wèi)生防疫部門的體檢材料)?!读魧W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駐海外各個國家或地區(qū)領館(如駐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美國、新西蘭等使館)教育處(組)出具的您曾在該國或地區(qū)的留學憑據(jù),是留學生在國外學習工作的唯一官方憑證,還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yè)、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jù)。同時也是戶口遷移的重要憑證。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yè)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fā)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fā)給的證件

如何辦理回國人員證明辦理回國人員證明步驟如下:
1. 準備帶序列號的報到登記表(這個可以自行在登記系統(tǒng)上下載打?。?,可不貼照片。
2. 同意駐英使館教育處向你原就讀院校核實情況的授權信(須本人簽名),授權信下載地址。
3. 凡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需提供本人已獲得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如尚未領取學位證書,請?zhí)峁┚妥x學校出具的完成學業(yè),將于何時獲得學位的證明信原件(內容須包括:說明從何時至何時在何校何專業(yè)注冊攻讀何種學位,將于何時畢業(yè)并獲得何種學位,相關負責人簽名及單位蓋章,簽發(fā)證明信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傳真和郵件地址)。
凡訪問學者、博士后人員,需提供進修或科研工作單位出具的進修或科研工作證明信原件(需注明從何時至何時在何單位做何科研工作;簽發(fā)證明信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傳真和郵件地址)。
4. 護照身份頁、簽證頁復印件。
準備好上述材料去大使館辦理回國證明即可辦理成功。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什么?有何作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駐海外各個國家或地區(qū)領館(如駐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美國、新西蘭等使館)教育處(組)出具的您曾在該國或地區(qū)的留學憑據(jù),是留學生在國外學習工作的唯一官方憑證,還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yè)、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jù)。其作用大致分為以下四點:
1、證明您曾在國外留學,值得永久保留;
2、可購買免稅汽車,享受稅收優(yōu)惠。雖然關稅逐漸降低,但可免購置費等費用還是較為客觀的,免稅幅度很具有吸引力,從而導致很多留學回國人員開始銷售這項政策;
3、回國后辦理學歷學位認證的重要材料之一,也因此成為回國找工作時的必備材料。沒有這份證明,您在國外的學歷很可能在國內應聘工作時得不到認可,尤其是企事業(yè)單位要求更為規(guī)范些;
4、出示留學人員證明,才才能享受國家給予回國留學人員的優(yōu)惠待遇。如在北京、上海落戶,申請創(chuàng)業(yè)資金(上海給予軟件、芯片類創(chuàng)業(yè)基金,北京也給予各種優(yōu)惠稅收和場地免租等,每個地區(qū)有個別差異)等各項留學回國人員優(yōu)惠政策。
在中國如何辦理留學生學歷認證:
2014年最新政策,現(xiàn)在辦理任何國家的國外學歷認證都不再需要中國駐外使館出具的留學生回國證明,但是由于留學回國人員在辦理派遣落戶等回國手續(xù)或進行相關事項申請時可能需要提供該證明,學歷認證負責部門仍然建議留學人員在歸國之前盡早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以備不時之需。另外,關于申請材料,大家請按照中國留學網(wǎng)上面的材料清單準備。
2016年7月26日教育部發(fā)布了一個新公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取消相關事項證明的公告》,里面有幾項與學歷認證有關的內容。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中,國外院校成績單不再作為必須材料,并取消以下證明:
1.取消轉學分學習經(jīng)歷證明。
2.取消學信網(wǎng)學籍注冊證明材料。
3.對申請港澳地區(qū)學歷認證的申請人,取消港澳地區(qū)出入境記錄證明。
4.對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獲取外方證書的申請人,取消合作辦學中方學校開具的學習經(jīng)歷證明。
5.對留學期間在國內有實習經(jīng)歷的申請人,取消實習證明。
6.對俄羅斯及古巴獎學金項目留學人員,取消預科證明及錄取通知書。
7.對歐洲部分國家留學的認證申請人,取消留學期間的居留卡及其他留學期間居留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成績單雖然不再作為必要材料,但是仍然建議提供。因為單從畢業(yè)證書無法顯示學習開始的時間,所以無法確定學制,而且學生在就業(yè)時,也會給用人單位引起誤導。關于成績單的提供,如果有原件當然最好(學士:360學分;碩士:180學分;博士:研究證明信),如無法提供成績單原件,可在學校官網(wǎng)進行打印,并提供網(wǎng)址,用戶名和密碼查詢成績。如果無法打印成績單,可提供學校職能部門開具的學習經(jīng)歷證明或文憑說明。
關于學歷認證:
學歷認證工作旨在落實中國政府的留學政策,促進教育國際交流,履行中國在有關國際公約和雙邊(多邊)協(xié)議中應承擔的義務;同時,也為了滿足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獲得者在中國升學、就業(yè)及參加各類專業(yè)資格考試等實際需求;并為中國境內用人和招生單位鑒別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高等教育文憑提供依據(jù)和相關咨詢意見。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主要內容
1. 鑒別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頒發(fā)機構的合法性;
2. 甄別國(境)外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f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具有學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憑的真實性;
3. 對國(境)外學歷學位與我國學歷學位的對應關系提出認證咨詢意見;
4. 為通過認證評估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書面認證證明(簡稱“認證書”)。
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范圍
1. 在外國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guī)課程所獲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2. 在經(jīng)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學習所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在經(jīng)中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并報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高等??平逃?、非學歷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學習所獲國(境)外高等教育文憑;
3. 在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guī)課程所獲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guī)課程所獲學士以上(含學士)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
以下國(境)外機構頒發(fā)的證書暫不在學歷學位認證范圍內
1. 參加外語培訓或攻讀其他非正規(guī)課程(如短期進修)所獲得的結業(yè)證書;
2. 進修人員、訪問學者的研究經(jīng)歷證明和博士后研究證明;
3. 國(境)外高等院?;蚱渌叩冉逃龣C構頒發(fā)的預科證明;
4. 國(境)外非高等教育文憑、榮譽稱號和無相應學習或研究經(jīng)歷的榮譽學位證書;
5. 未經(jīng)中國政府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辦學機構(項目)頒發(fā)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6. 通過函授、遠程教育及網(wǎng)絡教育等非面授學習方式獲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7. 國(境)外各類職業(yè)技能或職業(yè)資格證書。

請問回國了怎么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帶序列號的報到登記表打印件(到中國駐所在留學國家的大使館教育處網(wǎng)站上注冊登記,用注冊賬號登錄報到登記系統(tǒng)后,可以打印報到登記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記表空白處粘貼2寸照片一張;

2、就讀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信原件(需要說明從何時至何時在何校何專業(yè)注冊攻讀何種學位;已經(jīng)在何時獲得何種學位);

3、有效護照身份頁、留學國家有效簽證頁;

4、畢業(yè)證及學位證;

5、成績單(研究型碩士或博士生沒有考試成績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說明信原件);

6、回國機票復印件或電子機票確認件或學業(yè)結束后回國時護照入境蓋章頁復印件。

另外:交換留學生,還需要提交留學院校開具的學習事實證明和成績單,博士后,還需要留學院校開具的博士后學習經(jīng)歷證明,訪問學者,還需要學習單位開具的學習研究經(jīng)歷證明

注:

以上材料均須查驗原件,如果是郵寄辦理,則(3)、(4)、(5)項證件,只需提供復印件;

郵寄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字樣;

有關材料請使用A4紙,材料不齊全者請勿郵寄,以避免因無法辦理而造成材料遺失;

原則上不可以代辦,沒有拿到學位證書卻必須回國的留學生,在辦好有關手續(xù)后,可委托他人代辦第4項,并憑委托書代領“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況下將在20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審核辦理結果會在報到登記系統(tǒng)里顯示,請申請者在郵寄材料后經(jīng)常登錄報到登記系統(tǒng)進行跟蹤查詢;

盡量在回國前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實在辦不了,回國后也可以申請。

擴展資料:

1、《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主要用途有:

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的重要依據(jù)。按中國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外教育機構獲得的學歷學位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經(jīng)過認證方能與國內相應的學歷學位具有同等效力。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可作為留學回國人員按國家政策享受有關待遇時的證明材料。

其他需要證明留學回國人員留學經(jīng)歷時使用。

2、回國人員證明辦理注意事項: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有關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齊全者請勿郵寄。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還。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證明信原件,請再提交一份該證明信的復印件,同時做一特殊說明,要求教育組在郵寄留學生回國證明時將證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個工作日(即一個月左右,遇有節(jié)假日順延)完成材料審核,但鑒于有些信息需向學校進一步核實,材料審核時間將相應延長出具留學回國證明的期限。申請人可以在自己注冊信息中查詢材料審核情況,如系統(tǒng)顯示審核通過,說明留學證明已經(jīng)寄出。

如果20個工作日后,發(fā)現(xiàn)你的個人注冊信息審核未通過,可在個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個工作日后個人信息還是未審核狀態(tài),且沒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說明教育組沒有收到材料,請重新補寄材料。

教育組不受理電話和電子郵件查詢。查詢《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辦理情況和信件收到與否,請直接登錄報到登記系統(tǒng)進行跟蹤查詢。若確需要咨詢,請核實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認真閱讀此須知后再考慮咨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組咨詢相關問題。

也請其先認真閱讀此須知并準確了解您的相關信息。

收到《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后請仔細檢查其中內容,如發(fā)現(xiàn)有誤,請將回國證明連同情況說明和相應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組,同時附上回郵信封?!痘貒C明》中畢(結)業(yè)證書的名稱及號碼不要填寫。

在英留學期間已在教育處報到登記的同學,畢業(yè)回國后仍可以通過郵寄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國的同學或親戚朋友辦理。

如留學回國證明丟失,2個月后可以補辦。補辦時需要提交帶有序列號的報到登記頁復印件、丟失補辦說明和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辦理回國證明請參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專欄提交相應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有什么用?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各類留學回國人員重要的身份和經(jīng)歷證明及購買免稅國產(chǎn)小汽車的憑證。

而且他們在創(chuàng)辦企業(yè)、安排工作、落轉戶口、子女入學、多生子女上戶口、購置住房、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基金、評定職稱、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夠享受國家或各地、各單位給予留學回國人員的各種優(yōu)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種便利條件。學歷學位認證已經(jīng)不需要此證明。

擴展資料:

頒發(fā)條件:

根據(jù)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的有關規(guī)定,《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限發(fā)給在國(境)外正規(guī)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并且連續(xù)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

不包括在自費在國外語言補習類學校和大學內舉辦的語言培訓班、各種入學預科班、語學堂學習語言的學生、留學中途探親人員和在國(境)外公司企業(yè)及商務經(jīng)營性部門研修和工作的人員。

凡符合上述規(guī)定要求的中國留學人員,畢業(yè)(結業(yè))回國前(回國前兩周內來大使館辦理,不可提前來辦)。

可持本人護照、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單三個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學歷教育的留學人員)、或進修、學習經(jīng)歷證明(指普通訪問學者、博士后和大學間交換留學生),到中國大使館教育處或總領館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如雖已結束學業(yè),尚未取得畢(學位)業(yè)證書或因特殊原因暫無法來使館開具留學人員回國證明者,可在取得學位(結業(yè))證書后委托他人持本人護照復印件、學位(結業(yè))證書及成績單原件前來大使館或總領館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回國后怎么辦理

可以。

一、留學人員回國證明回中國后可以辦

1、本人以書面委托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代為辦理,代理人需要提供所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如果不能提供原件的,需要提供公證的復印件。

2、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制表,由我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yè)、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jù)。

3、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者,必須在回國之前一個月,將所需材料寄達中國駐所在國大使館教育處.

3、留學生回國證明一定要在留學所在國的使館和領館教育處辦理,這樣才能避免虛假的留學證書和經(jīng)歷影響到留學生的聲譽。

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定義:是指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制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yè)、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jù)。

2、辦理留學回國證明需要材料:

護照首頁和簽證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畢業(yè)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學校的證明信:上面需要有明確的入學和畢業(yè)時間。

單程回國機票。

留學生登記表。

照片一張。

3、注意事項:

畢業(yè)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

獲得永久居留權(PR)的留學生如果在學校期間是國際學生,仍然可以辦理留學證明。、對于上學期間已經(jīng)是PR身份的人,仍然可以辦理留學證明,但是將不能享受一些優(yōu)惠政策,其主要區(qū)別在于不能購買免稅車

如何在國內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留學生們在回國之前所需要辦理的一項重要材料,但是同學們對于回國證明辦理并不是很了解。有一些留學生在回國之前沒有辦理回國證明,以為回國之后也可以辦理。其實回國證明只有在國外的時候才能辦理。下面普隆翻譯為大家普及一些留學回國證明辦理知識,有疑問的可以咨詢我們佛山僑外移民留學。下面以西班牙為案例。
1.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第一步需要在中國駐西班牙使館教育處的留學生報道登記系統(tǒng)上注冊進行報到,在官網(wǎng)的左側進入留學生報到登記系統(tǒng),點擊進入系統(tǒng)。
2.填寫在西班牙留學人員注冊服務系統(tǒng)。
關于幾個必填項的界定:
在外留學身份:選擇與所獲得學歷對等的身份。除獲得非官方學歷的同學及聯(lián)合培養(yǎng)的同學須選擇其他留學人員;
畢業(yè)證書名稱/畢業(yè)信名稱(外文):此項填寫中文即可,如持臨時學位證,填寫臨時畢業(yè)證明;持正式畢業(yè)證者,填寫畢業(yè)證書;
畢業(yè)證書編號:在臨時畢業(yè)證明或正式畢業(yè)證書上出現(xiàn)的普遍為10位數(shù)的編碼(Registro Nacional de Títulos);
抵達時間:以護照上的首次入境章時間為準;
入學時間:以注冊單(繳費單)或邀請函或錄取通知書上時間為準;
畢業(yè)時間:以臨時畢業(yè)證明或畢業(yè)證書時間為準;
在教育組(處)報到時間:以當前填寫時間為準;
回國時間:以單程回國機票上的離境時間為準;
3.信息務必填寫完整(基本信息和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信息都要填寫),信息不全系統(tǒng)將無法生成《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材料清單-自費生
1.個人申請表
2.護照原件與復印件的首頁、簽證頁及含西班牙出入境章頁(護照原件須查驗)
3.居留原件與復印件
4.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或注冊單(繳費單)或邀請函原件與復印件
5.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單原件與復印件(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若無成績單,需國外導師或合作單位提供代替函件)
6.單程回國機票復印件
7.臨時畢業(yè)證明(須西班牙教育部認證)或畢業(yè)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
請按上述順序羅列您的材料,分開原件與復印件。
復印件中國駐英使館教育處的留學生報道登記系統(tǒng)上注冊存檔,原件以備查驗。
請帶好全部申請材料的復印件,中國駐英使館一概不予復印。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并不是每個留學生都符合辦理的要求的,有一些留學生無法滿足回國證明辦理的要求,但是依然想辦理回國證明怎么辦呢?這種情況大家可以咨詢我們佛山僑外移民留學,我們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問題。

如何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1、根據(jù)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的有關規(guī)定,《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限發(fā)給在國(境)外正規(guī)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并且連續(xù)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不包括在自費在國外語言補習類學校和大學內舉辦的語言培訓班、各種入學預科班、語學堂學習語言的學生、留學中途探親人員和在國(境)外公司企業(yè)及商務經(jīng)營性部門研修和工作的人員。
2、凡符合上述規(guī)定要求的中國留學人員,畢業(yè)(結業(yè))回國前(回國前兩周內來大使館辦理,不可提前來辦),可持本人護照、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單三個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學歷教育的留學人員)、或進修、學習經(jīng)歷證明(指普通訪問學者、博士后和大學間交換留學生),到中國大使館教育處或總領館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如雖已結束學業(yè),尚未取得畢(學位)業(yè)證書或因特殊原因暫無法來使館開具留學人員回國證明者,可在取得學位(結業(yè))證書后委托他人持本人護照復印件、學位(結業(yè))證書及成績單原件前來大使館或總領館辦理。
3、對于畢業(yè)已超過兩年的留學生,不予開具第二聯(lián):即海關申報聯(lián),只能開具第一聯(lián):即留學生聯(lián)。我處不做學位證書和畢業(yè)證認證和公證,如果在回國后需要對國外取得學歷證書認證的話,可持我處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以及其他做認證需要的材料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做認證。此外,我處不單獨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國產(chǎn)免稅車證明,留學人員可持我處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第二聯(lián)回國后前往本人戶口所在地海關辦理,詳細辦理手續(xù)請與當?shù)睾jP咨詢,或到網(wǎng)上搜索查詢。
4、為確保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真實可信,教育處決定自2007年1月起在辦理此項證明業(yè)務時將增加實施新的舉措:申請人或代理人須在申請現(xiàn)場,使用使館工作電腦登陸到畢業(yè)學校網(wǎng)站上的個人學籍管理電子系統(tǒng),協(xié)助工作人員確認申請人的學習經(jīng)歷和畢業(yè)事實。因此,除準備好申請人的護照、學位證書原件和學習成績單原件等證明材料外,申請人或代理人應提前了解申請人個人ID和密碼等信息,掌握畢業(yè)學校網(wǎng)站中個人學籍管理電子系統(tǒng)的使用方法并進行反復嘗試。
5、留學人員回國證明需要文件: 學校發(fā)給的學位證、學習成績單和本人護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交換留學生需要提交留學院校開具的學習事實證明和成績單,博士后需要留學院校開的博士后學習經(jīng)歷證明,訪問學者需要學習單位開的學習研究經(jīng)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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