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選答案房產(chǎn)登記人當天還請房貸,無法在當天辦理該住房的過戶手續(xù)。
規(guī)定是,住房的登記人還請房貸之后,需要持有住房抵押權消滅的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住房的他項權證,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住房抵押手續(xù),房管部門受理申請之后需要公示,會在10天以內(nèi)辦理完畢注銷抵押手續(xù),此時住房才可申請辦理過戶。
《房屋登記辦法》:
第二十三條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于下列時限內(nèi),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nèi)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nèi)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guī)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jīng)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guī)對登記時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四十九條
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記申請書;
(二)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 房屋他項權證書;
(四) 證明房屋抵押權消滅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