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公務員考試規(guī)范答題的問題,以及和公務員考試有簡答題嗎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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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中“在答卷 (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是如何界定的
在答卷(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一般指報考者在非指定位置或答題內容中,做出與考試無關的各種記號或信息等,比如在答題內容中寫上自己的名字等。
一公務員考試的注意事項
(1)首先注意報名條件,確保自己的基本情況能夠報考;其次查看職位表,確定自己想報的職位;再次確保報名信息的真實準確性,報考者應按照要求完整、真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否則系統(tǒng)將無法提交考生報名信息,招聘單位無法進行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
(2)招聘者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信息,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jù)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考生個人誠信記錄。
二公務員會受到的處罰
(1)指公務員不能勝任所擔任的公務或拒不接受工作安排時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即公務員身份的喪失。例如公務員在試用期滿,因不合格被取消錄用資格;因工作不稱職、不勝任或曠工、逾期不歸等原因予以辭退;因不履行公務,不遵守紀律,屢教不改予以開除公職等。
(2)是指公務員因違反其法定義務的約束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即承擔行政責任。如公務員有法定的違紀行為,尚未構成犯罪,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如違紀行為情節(jié)輕微,經(jīng)過批評教育后改正的,也可免于行政處分。
國家公務員考試相互傳遞答案是犯罪行為嗎
公務員考試作弊屬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不屬于犯罪。處理方法參考《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第七、八條: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報考者和工作人員在公務員考試錄用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認定與處理違紀違規(guī)行為,應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程序規(guī)范、適用規(guī)定準確。
第四條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和考試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職責權限,對報考者和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進行認定與處理。
第五條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由負責資格審查工作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
報考者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第六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jīng)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jīng)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jīng)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jīng)提醒仍不按規(guī)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的;
(五)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guī)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
(七)其他應給予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七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
(二)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其他應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報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中央一級招錄機關作出處理。報考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作出處理。
第八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九條在閱卷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jīng)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方法和標準。
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jù)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處理。
第十條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報考者在考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其他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由負責組織考察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第十二條報考者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當場發(fā)現(xiàn)的,工作人員應當予以制止或者終止其繼續(xù)參加考試,并收集、保存相應證據(jù)材料,如實記錄違紀違規(guī)事實和現(xiàn)場處理情況,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簽字,報送負責組織考試錄用的部門。
第十三條對報考者違紀違規(guī)行為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告知報考者擬作出的處理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jù),并告知報考者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作出處理決定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對報考者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jù),應當進行復核。
第十四條對報考者違紀違規(guī)行為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書,依法送達報考者。
第十五條試用期間查明報考者有本辦法所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錄用并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其相應的處理。
任職定級后查明有本辦法所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其辭退處理或者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報考者應當自覺維護考試錄用工作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離開考場;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錄用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報考者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錄用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十七條錄用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有《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其中,公務員組織、策劃有組織作弊或者在有組織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報考者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錄用工作人員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處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第十九條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條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的管理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號)同時廢止。
公務員考試 需要考簡答題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筆試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為100分;《申論》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yōu)橐陨蟽煽瓶荚嚦煽冎停瑵M分為200分
行測全部是選擇題,申論是根據(jù)材料作答,形式上可以歸結為簡答題
領取河北省公務員歷年真題解析版
http://hb.offcn.com/html/2015/02/38357.html?wt.mc_id=bd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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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有簡答題嗎
可以寫:
公務員考試分為《行測》《申論》
測試內容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yè)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1)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jù)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jié);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jù)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tài)度、意圖、傾向、目的;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常見的題型有:閱讀理解、邏輯填空、語句表達等。
(2)數(shù)量關系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shù)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shù)據(jù)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shù)字推理、數(shù)學運算等。
(3)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4)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tǒng)計性的圖表、數(shù)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5)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jīng)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huán)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申論介紹
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1)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2)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3)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實踐經(jīng)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fā)現(xiàn)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4)貫徹執(zhí)行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jù)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5)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guī)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公務員考試具體考什么,一般考多少題,問答題還是選擇題
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的內容包括行測(即: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考試內容具體如下:
一、《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yè)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側重法律知識運用)、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主要題型為單選題。熟悉題型和考試重點的方式是在中公行測題庫進行真題的訓練測試。
1、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jù)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jié);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jù)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tài)度、意圖、傾向、目的;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常見的題型有:片段閱讀、篇章閱讀、邏輯填空以及語句表達等。
2、數(shù)量關系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shù)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shù)據(jù)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shù)字推理、數(shù)學運算等。近兩年由于國家公務員考試試卷中減弱對數(shù)字推理這一題型的考查,因此各省市公務員考試也跟隨了這一趨勢。所以復習訓練重點應該在數(shù)學運算這一部分。
3、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4、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tǒng)計性的圖表、數(shù)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5、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jīng)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huán)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二、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不同要求,設置兩類試卷。
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實踐經(jīng)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fā)現(xiàn)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guī)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能夠理解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對給定資料所涉及的觀點、事實作出恰當?shù)慕忉尅?/p>
貫徹執(zhí)行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jù)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解決問題能力——要求運用自身已有的知識經(jīng)驗,對具體問題作出正確的分析判斷,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或辦法。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對事件、觀點進行準確合理的說明、陳述或闡釋。
《申論》主要通過報考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報考者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申論適當?shù)亟梃b了我國古代科舉應試中“策論”的一些經(jīng)驗與做法,但在內容上比“策論”更具有現(xiàn)實針對性,在形式上比“策論”更加靈活多變?!安哒摗贝蠖嘁髴囌呔鸵恍┲卮髥栴}展開論述,即論證國家政策或對策的可行性與合理性,側重于考察應試者解決問題的能力。申論則要求應試者從一大堆反映日常問題的現(xiàn)實材料中去發(fā)現(xiàn)問題并解決問題,全面考察應試者搜集和處理各類日常信息的素質與潛能,充分體現(xiàn)了信息時代的特征,也適應國家公務員實際工作的需要。
申論要求考查的七個核心能力。包括閱讀理解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文體寫作能力、時事政治運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
行測都是選擇題,申論是大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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